爭奪3800萬房產!媳婦否認「借名登記」 法官一句話定生死
爭奪3800萬房產!媳婦否認「借名登記」,法官一句話定生死,判決廢棄原判決,改判公公勝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場家族內部的房產爭議,歷經兩審攻防後,在高院出現大逆轉。男子阿源控訴媳婦小君(均化名)未忠實履行「借名登記」協議,將他出資購買、價值 3800萬元的房產,以夫妻名義登記爲所有人,但事後卻拒絕返還產權。原審判阿源敗訴,他不服提上訴,高院推翻原判,小君必須將房產一半持分移轉給阿源。
判決書指出,本案的起點,可追溯到2018年。當時阿源因熟識的友人急需現金,決定出手購入一處土地與建物,總價達3800 萬元。然而,在完成買賣時,阿源並未將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而是依家族討論結果,分別登記在兒子阿峰(化名)與媳婦小君名下,各持有一半。
阿源主張,當時三人達成「借名登記」協議,也就是登記歸他人、實質所有仍屬自己,未來等他「百年之後」再交回家族。不過,隨着家庭關係日漸緊繃,這份當年的協議,成了兩造法庭上攻防的核心。
小君否認存在借名關係,反稱阿源若有出資,也屬於「贈與」。但法官審酌整份金流、帳戶使用情況、承租人證述與家族訊息往來後,認爲阿源確實掌握房產所有管理權,且長期由他收租、繳稅、負擔貸款,並以與兒子阿峰共同使用的帳戶付清房貸本息。這些綜合跡象,都與一般「真正所有人」的行爲模式一致。
法官考量,小君所提出的LINE對話,雖然顯示承租人常透過她聯繫修繕,但承租人後續出面證實,只因阿源不使用LINE,才借用小君帳號聯繫。法官認爲,這並不足以推翻借名關係的存在。
此外,雙方也曾爭執小君帳戶曾匯出940萬元至家中帳戶,是否代表她爲房屋出資?法官比對帳戶明細後發現,該筆金流多屬同日匯入、匯出的短暫資金流動,且有證人證述,該筆操作疑爲「製作金流」用以節稅,因而不足以證明小君爲房屋買賣實際出資者。
案件中另一段關鍵證詞,也讓法官認定阿源並無贈與意圖。小君曾於家庭對話中表示:「我不會帶走房子,那是你X家的不是嗎?」法官認定,她本人於當時已清楚知悉房產並非屬於她所有,這與主張「收受贈與」的說詞互相矛盾,可信度不高。
高院認定,阿源在2021年寄送起訴狀時,即表示終止借名契約,兩造借名關係因而正式解除。既然解除,小君依法有返還義務,必須將名下1/2持分移轉登記回阿源。全案至此大逆轉,高院廢棄原判決,改判阿源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