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國中女學生3度偷嘗禁果 新竹健身房業務下場曝光

新竹許姓健身房業務與國中女學生小惠(化名)交往,明知對方未滿16歲仍3度發生性行爲,小惠因身體不舒服就醫,整起案件才曝光。新竹地院審理後,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

判決書指出,現職爲健身房業務的許男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間,與小惠交往爲男女朋友,明知小惠未滿16歲,對於性自主權認知尚未成熟,仍基於性交犯意,分別於2023年10月至11月間、同年12月間及2024年1月、兩人分手前1個月內,在雙方住處內與小惠發生3次合意性行爲。

小惠因身體不舒服而至醫院就診,醫護人員察覺異狀通報警方,整起案件才曝光。許男於警詢、偵查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並表示對自己的行爲感到悔悟。

法官認爲,許男明知小惠年紀尚輕,對性自主權認知未臻成熟,仍與其發生性行爲,已妨害其身心健全與人格發展。審酌許男坦承犯行,且事後已與小惠及其父親調解成立,小惠父親也表達不再追究、希望從輕處理,最終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

新竹許姓健身房業務與國中女學生小惠(化名)交往,明知對方未滿16歲仍3度發生性行爲,小惠因身體不舒服就醫,整起案件才曝光。示意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