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鐵路高架 調降配合款生變?陳金德:沒變
宜蘭至羅東鐵路高架化計劃,宜蘭縣府原須負擔一○五點五八億配合款,協商調降至五十七點五五億元,昨有媒體報導恐怕生變,代理縣長林茂盛感到不解,綠營也憂心衝擊選情。行政院政委陳金德昨迴應,目前全案未變,比照過去既有例子,並沒有獨厚宜蘭。
卓榮泰本月八日到宜蘭考察,送來春節前拍板高架化計劃定案的好消息,但會中曾提到,配合款要取得全國性一致的標準。這一席話,被解讀已定案的地方配合款數額恐生變。
縣府強調,五十七點五五億元是有白紙黑字的會議紀錄,目前縣府仍照中央去年十二月九日結論辦理。
「目前狀況沒有改變。」陳金德迴應,過去也有「專案協商」例子,例如嘉義市鐵路高架,過去也是由行政院副院長召集專案協商,當時除了按財務狀況來分擔外,土地取得部分也是由中央來負擔。
他說,十二月九日協商有兩個重點,第一個重點是土地取得與機廠兩部分,土地取得本來地方要全額,協商過程中認爲土地取得將來所有權是屬於中央,也是鐵道局、臺鐵公司在經營,建議由中央負擔。
陳金德說,至於高架化機廠的工程分擔,地方原本要負擔百分之十四,但因爲機廠將來也是臺鐵公司的,因此這百分之十四、大概三十二億元由中央來負擔,也不由縣府負擔,另有十五億屬於自償性經費,中央分年編列,所以大概有四十七億元由中央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