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羅東鐵路高架 配合款降為57.55億

全長將近16公里「宜蘭至羅東鐵路高架化計劃」,完成後可以消除9處平交道及4處陸橋,有助於都市縫合及帶動地方發展。圖/縣府提供

宜蘭至羅東鐵路高架化計劃」出現重大進展,縣府爭取把地方配合款調降至57.55億元,昨獲行政院同意,代理縣長林茂盛感謝政委陳金德的協調及支持,並請中央今年底前核定綜合規畫計劃,力拚鐵路高架於民國2035年通車。

鐵路高架化建設全長16公里,總經費達501.54億元,縣府原本須負擔地方配合款105.58億元,縣府認爲財政負擔大,去年及今年兩度函請中央專案協商調降。

代理縣長林茂盛昨天到行政院出席綜合規畫研商會議,與中央部會協商地方財政負擔配合款,中央同意多項機制,包括維持中央補助非自償經費86%,地方負擔14%約57.55億元、免除地方負擔用地及基地取得費用32.86億元,以及自償性經費15.17億元待高架完工後再逐年償還中央。

政委陳金德於會中裁示,宜蘭縣配合款負擔方式將比照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及桃園鐵路地下化兩案前例,讓地方財政有更合理的負擔依據。

此外,配合高架工程的蘭陽溪鐵路橋改建費用46.57億元,由臺鐵公司負責,不列入此案成本效益,避免降低此案自償率,進而增加地方財務分攤比例。

林茂盛感謝陳金德對宜蘭交通建設的重視,縣府會全力配合後續行政程序,盼中央月底前完成計劃覈定,中央地方共同努力,加速推動鐵路高架2035年如期通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