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女警恐嚇槍殺盧秀燕!盼100萬交保 慘被法官打臉續押

▲臺中一名黃姓女警恐嚇要槍殺盧秀燕,遭收押至今,近日提出交保仍遭駁回。(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黃姓女偵查佐(現遭停職)恐嚇要槍殺市長盧秀燕,加上時間點在1219張文案後,遭收押起訴。黃女先前開庭時認爲自己無罪,是因疾病無法分清現實與想像,先前請求100萬交保遭拒絕,近日再次提出聲請,仍遭駁回。

第二警分局黃姓偵查佐,自從去年國慶日開始,就開始出現情緒不穩,甚至在張文隨機殺人案後,仍恫嚇要對市長盧秀燕開槍,結果遭拘提逮捕,更遭收押起訴,至今仍在看守所內。

黃姓偵查佐前一次開庭時主張無罪,稱自己承認客觀犯罪事實,但是主觀上無犯意,事發當下不知道自己在做「違法的事」。黃還說,起因是因爲「因公車禍」開調解庭,要跟闕姓副隊長回報,對方卻不聽自己說話,接着就無法控制自己了。

黃女律師說,要聲請做精神鑑定,尤其可見黃被逮補時,語無倫次、答非所問。就如筆錄記載,對警方說「你在供X小?蝦?去問觀落陰!學姐幫我打『我有自然捲』!」還不斷狂笑。但檢方認爲只是卸責之責,無悔過之心。

黃女提出交保聲請理由是,目前經過治療後,應無再犯之虞,且所爲是一時性之網路言論,不具有持續性。父母承諾會督促回診,又現在遭停職,無法接觸槍械,請求交保。

中院認爲,先前已考量黃女對社會治安影響程度,衡量自陳之100萬交保金額,無法以羈押以外手段代替。本次提出具保聲請,檢方仍認爲黃女有反覆實施之虞,黃女雖稱罹患疾病而無罪,但對於起訴客觀行爲均承認。

地院說,黃女雖辯稱已經遭停職,無法接觸槍械,但是是否反覆實施恐嚇危安犯行,無必然關聯,如未羈押,可能繼續施行,也難認定疾病與本案有必然關聯,綜上黃女聲請意旨均無可採,駁回聲請繼續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