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離婚被分產! 女借弟名買房反遭「吞屋」

▲姊弟因房產問題撕破臉。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一位女子因擔心離婚後財產的分配問題,曾借用弟弟的名義買房,卻在多年後因房屋歸屬問題鬧上法院。近日,法官判決出爐,確認房屋實際出資人爲女子,要求弟弟將房屋過戶給姊姊。

根據判決書指出,2001年女子花了416萬元向買下一間電梯大樓的15樓物件。當時她正在和前夫辦理離婚,擔心財產會被列入分配範圍,於是找弟弟幫忙,用他的名字完成簽約及登記。原本以爲只是暫時「借名過戶」,卻沒想到多年後弟弟反悔,堅稱房子是自己的。

在法庭上,女子提出多項證據,包括郵局轉帳明細、匯款單據以及房貸存摺,證明房款全由自己支付,連簽約金、第二期款和尾款都一一列舉,還補充說房屋的貸款、管理費、水電費等開銷也全是她在負責。反觀弟弟則強調自己纔是真正的屋主,還指控姊姊不知感恩,反手要求返還房屋,完全辜負兄妹情誼。

法官經過詳細審理後,發現所有關於房屋的金流記錄都指向女子是出資人,而弟弟的相關資料則多在官司開始後才補充。法官認爲女子的借名理由基於信任,並符合常理。綜合所有證據,法院最終確認房屋屬於女子,依民法規定要求弟弟辦理房屋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