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母女挨詐1200萬輕生 兒怒告2車手求償 法院判賠216萬
法院判決詐騙車手應賠償提領的金錢數目。(資料照)
寧姓女子於民國113年間誤信詐騙集團冒充知名YouTuber「柴鼠兄弟」的投資廣告,遭詐騙鉅款後不堪負荷輕生,其子曾俊翔憤而向取款車手提告求償。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審理後,認定鄭姓、顏姓車手雖加入同一詐團,但彼此無犯意聯絡,無須負連帶責任。法院判決鄭姓車手賠償新臺幣200萬元、顏姓車手賠償16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詐騙集團在臉書投放假投資廣告,寧女依指示加入「丁雅如」等LINE好友並下載「長紅E點通」App,誤信獲利假象。詐團以「資金交割」爲由要求面交現金,寧女於臺北市內湖路1段285巷口多次交付款項。寧女因遭詐騙積蓄散盡,承受巨大壓力,不幸於113年12月8日離世,曾男隨後對涉案車手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調查發現,鄭姓男子受指使於113年8月5日假冒投資公司專員,向寧女收取200萬元;顏姓男子則於9月10日以同樣手法收取16萬元。另有李姓、滕姓及黃姓車手共收取245萬元,此3人已與家屬達成和解。曾男主張,鄭、顏2人應與其他車手依民法共同侵權行爲規定,連帶賠償合計461萬元的損失。
法官認爲,鄭、顏2人雖受僱同一詐團,但無法證明2人有意思聯絡或行爲關連,亦難認定相互幫助,因此僅需就個人經手款項負責。士林地院判決鄭男應給付200萬元,顏男應給付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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