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表決通過 延會至明年1月31日

立法院院會通過民衆黨團提出延會案。記者劉懿萱/攝影

立法院常規會期進行到12月底結束,民衆黨立院黨團日前提案,將本屆第四會期延長至明年1月31日止,院會19日表決,以59票贊成、49票反對通過提案,確定將延會。

民衆黨團提案說明,行政院2026年度總預算案中,未依法編列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軍人待遇條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相關預算,排擠軍人加薪與警消退休金替代率提高的經費,而且截止11月13日爲止,仍未依法追加編列預算。由於總預算案有待立法院審查,因此延長會期。

針對延會提案,立院朝野黨團18日召開協商,經15分鐘討論後,各黨沒有共識,由主持會議的立委黃國昌宣佈交由院會處理。國民黨立院黨團贊成民衆黨團提案。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則認爲,立法院不審查總預算,再說時間不夠需要延會,顯然有點理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