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將遭科技執法開罰!救護車卡車陣4分鐘 網嘆:舉證耗心力
一名網友貼出影片,汽機車因路口科技執法不敢禮讓救護車,引發討論。救護車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照
爲了保障交通安全,全臺各縣市皆有多處科技執法地點。一名網友曬出行車記錄器的影片,只見在車流密集的道路上,一輛救護車被卡在車陣中,而駕駛們因路口「科技執法」不敢貿然禮讓。此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質疑科技執法缺少人性。
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他PO出行車記錄器的影片,影片中顯示一輛救護車被擠在車水馬龍道路中,駕駛們因路口有科技執法不敢禮讓,就這樣「卡了4分鐘」。
此文一出,不少網友質疑科技缺少人性,就算申訴也困難重重,「科技執法缺少人性尊嚴,禮讓救援車種卻被開單告發,事後要舉證時,常常已經沒當時的行車記錄器片段」、「我遇過一次猶豫了一下還是讓路,但是後來收到罰單沒有證據不能申訴,罰單就算了,還請假跑流程」、「執法單位只會說你可以去申請撤銷,但耗費你多少時間跟心力他不管」。
也有網友詢問桃園議員黃瓊慧的意見,她則迴應:「若發生這種事,我們會協助被開單的民衆爭取應有的權益」。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規定,聽到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的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及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
根據彰化縣警局統計,2024年受理科技執法申訴280件,撤銷47件,撤銷率僅佔舉發總數千分之1。高雄市警局也有統計,民衆因配合避讓救護車而遭科技執法開罰,2024年及2025年分別有23件與13件申訴案,儘管相關案件經查證後皆已撤銷罰單,但民衆仍需耗費時間與心力申訴,因此導入AI智慧影像辨識過濾機制,在2路口先試辦。
曾有報導指出,臺南有位計程車司機載呼吸困難的女乘客就醫闖了紅燈,遭到科技執法儀器採證後舉發而裁罰2700元,提起行政訴訟,後來法官認爲他出於不得已而闖紅燈違規行爲,屬於阻卻違法正當事由,撤銷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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