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動員護黨產條例修法「救國團條款」付委審查
藍動員護黨產條例修法「救國團條款」付委審查。記者蔡晉宇/攝影
國民黨立委遊顥等提出爲救國團解套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草案」,上週即排入立法院院會報告事項,但民進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由於國民黨團並未動員以人數優勢進行表決遭退回。今天國民黨團重新闖關,在甲級動員人數優勢下,民進黨提出的退回提議以49票贊、52票反對不通過,全案交付委員會審查。
「黨產條例」修法共有37位國民黨立委提案、連署,提案案由指出,鑑於黨產條例實施情形,發生行政機關不當擴權,嚴重侵害公益團體(如:救國團)權益,除妨礙其正常運作,亦損及社會和諧,顯偏離初始立法目的,爲促進民主政治良性發展,保障人民依法享有之憲法基本權,因此提案修法。
具體修法條文爲,在黨產條例第四條,關於附隨組織定義,新增「但曾隸屬於國家者,不在此限」文字。若修法通過,救國團將可望解套,不再被認定爲附隨組織,連帶已被政府認定爲不當黨產沒入的16.3億元,也有望發回。
全案付委審查後,民進黨團在議場內舉牌抗議,並喊出,「國產小偷,國產變黨產」口號,造成議場秩序混亂,立法院長韓國瑜一度中斷報告事項進行,請民進黨團立委維持議場內秩序。民衆黨團8位立委,則並未參與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