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兒盟社工涉隱匿證據 審理中

「剴剴」案,檢方另追究兒福聯盟的社工陳尚潔刑責,依過失致死、僞造文書罪起訴陳女,陳女否認犯罪,案由臺北地方法院審理。

依檢方起訴,陳尚潔明知外婆可以申請託育減免,仍把「剴剴」交給劉彩萱照顧。劉彩萱告知「剴剴」會講髒話、磨牙、掉牙、自撞,希望把「剴剴」送給別人托育,陳尚潔卻沒有因而提高訪視頻率。

檢方指控,陳尚潔於「剴剴」過世當天早上成立「剴剴小天使」羣組,第二天再找其他社工成立「一二二四意外處理」羣組,涉嫌串證。檢方起訴時認爲,陳尚潔是「剴剴」最重要的求助窗口之一,陳女卻怠於職責,犯後且飾詞狡辯、隱匿證據,依僞造文書、過失致死罪起訴她,並從重求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