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沙盒Q2開放申請 外界關注虛擬貨幣業者能否過關
▲金融監理沙盒Q2將開放申請,以比特幣爲首的虛擬貨幣交易所業者傳出有意申請實驗。(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金融創新實驗條例(又稱金融監理沙盒)即將上路,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18日)表示,將在今年第二季完成子法建置,並開放業者申請。據悉,包括首次代幣發行(ICO)、虛擬貨幣交易所業者都有意申請實驗。但過去金管會曾多次強調比特幣的高風險,能否讓虛擬貨幣進入監理沙盒,引起外界關注。
顧立雄今天(18日)表示,金融創新實驗條例將上路,金管會將成立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專責負責金融監理沙盒的業務,該中心由顧立雄自己擔任中心主任,下設「創新發展組」跟「園區發展組」。創新發展組負責創新實驗條例的所有子法與案件審查,今年第二季初子法可以發佈跟開放業者申請;園區發展組專注在金融科技創新園區建置,且提供業者諮詢,預計今年上半年可落成。
而顧立雄日前也透露,許多金融科技業者都已經先來詢問,監理沙盒不缺申請案。且根據報載,包括ICO、虛擬貨幣交易所、電子支付業者等都有意申請,但虛擬貨幣會是比特幣或乙太幣?金管會官員則不願詳細說明。
不過,金管會日前才大動作發佈新聞稿,強調所有金融機構都不得收受、兌換比特幣,也將關注專買賣比特幣的網路平臺背後金流模式,顧立雄也曾公開警示投資人,比特幣是個高度投機的虛擬商品。加上近期南韓政府強調「禁止加密貨幣交易仍是選項」,衝擊比特幣,金管會未來對於是否讓ICO、虛擬貨幣交易所進入監理沙盒實驗,引起外界關注。
證期局日前也指出,ICO是指企業透過發行數位權益、數位資產或數位虛擬貨幣等「虛擬商品」,銷售給投資人的募集資金行爲,這個概念來自於證券市場的IPO。依據國外ICO經驗,由於「代幣」是以區塊鏈技術爲基礎,專業性頗高,加之運用態樣繁多,不同發行個案差異極大,目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及香港證監會就ICO,採個案認定方式管理。
至於我國,若ICO行爲如有涉及有價證券的募集與發行,就會依證交法規定辦理。可是,ICO代幣是否屬證交法規範的有價證券,則視個案情況認定。但證期局警告,虛擬貨幣或ICO發行如有以虛僞不實的技術或成果,或有以不合理的高報酬,吸引投資人蔘與,則可能涉及詐欺或違法吸金等刑事案件,將移送檢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