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調查官泄密華信、敦南案筆錄給老長官 判決出爐
周姓調查官110年間在桃園市調查處任職,110年時曹姓退休調查官因想了解「華信投顧分析師涉操縱檯揚公司等股價案」、「敦南公司股票涉內線交易案」,周竟將筆錄內容傳給曹男。桃園地方法院認爲周坦承犯案,依2個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處有期徒刑11月,得易科,可上訴。(賴佑維攝)
周姓調查官110年間在桃園市調查處任職,110年時曹姓退休調查官因想了解「華信投顧分析師涉操縱檯揚公司等股價案」、「敦南公司股票涉內線交易案」,周竟將筆錄內容傳給曹男。桃園地方法院認爲周坦承犯案,依2個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處有期徒刑11月,得易科,可上訴。另他還被發現110年曾經騎車酒駕,甚至誤闖國道2號,被處緩刑2年。
檢方起訴指出,周男110年桃園市調查處擔任調查官,因曹男曾擔任周的組長及據點業務的前手,2人關係頗佳。110年5月至7月間,市調處調查華信案,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案製作筆錄,曹想要知道人頭帳戶調查情形,因此周登入犯罪調查作業系統,查詢3人筆錄,供曹男拍照留存。此外曹男因想了解敦南案,由周將移送書以隨身碟存檔後,再傳送給曹男。
全案起自曹姓專員退休後至光寶科技稽覈室擔任處長,因公司涉案被調查,110年他約出沈姓承辦調查官,暗示不要送辦老董,將兩臺iPad拿給沈後離去,檢調調查才東窗事發。另曹已經依桃園地方法院依違背職務行求賄賂罪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此外周也被發現110年酒後騎乘機車,還誤闖國道2號,酒測值高達0.69毫克,被桃園地檢署起訴。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判決,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2萬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向公庫支付8萬元,緩刑期間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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