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不該被當成政治鬥爭的工具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財政收支劃分法》(財劃法)的修正在短短一年內出現許多曲折變化,從原來25年未修的「舊版」,歷經國民黨主導通過的「新版」,到加強制約中央對地方補助款的「再修版」,再到改正統籌款分配公式錯誤的「再再修版」,一直到目前最新出爐尚待立法院審議的行政院「院版」,前前後後的修正版本共計四個之多。從這個充滿戲劇性的過程,我們看到的是朝野間的紛爭、權謀、仇恨與顢頇。
賴政府上任以來共提出八次覆議且全遭封殺,其中包括「新版」及「再修版」財劃法的覆議分別被立法院否決退回。尤有甚者,同時間送到立法院審議的院版修正案,也遭到在野黨在程序委員會以「暫緩列案」拒審。
院版修正案雖然主要系針對在野黨剛剛通過的財劃法再修版而提出,但是涵蓋的範圍與內容相當完整,行政院想借此重新拿回制度改革主導權的用意甚爲明顯。平心而論,行政院的版本來得太晚,提的時機也不對。去年底在野黨提議修法時,行政院堅不提案並審,賴政府做了個最糟糕的政治判斷,讓藍白兩黨得以主控全局,並把修法怠惰責任推給行政院。
如今發現情勢變化益愈對中央形成不利,行政院才被迫提案解套,想把時間拉回到原點,重新坐上協商椅,並呼籲在野黨能忘掉這段期間的仇恨進而「理性的」共同討論。但從這次院版連立院大門都進不了的情勢觀之,除非朝野政治僵局得以打破,否則院版草案的付委審查無異緣木求魚。
財劃法修正是個錯綜複雜的政治議題,其不但涉及政府(中央與地方)間,還包括了院際(行政和立法)間,以及政黨(執政和在野)間的政治角力。以財政部的職掌,其能夠主導的部分甚爲有限,充其量只能解決不同層級政府間垂直和水平分配關係的問題,甚至與支出面有關的事權劃分,都還得有主計總處與國發會的協助才能完成。
這次財政部所提的院版內容,總算回到改革的專業正軌,尚稱中規中矩。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採用基本財政收支差短補足優先,其他分配指標爲輔的機制設計,不但符合統籌款的功能與目的,且也與民衆黨原提版本精神相似,本來有成功整合的可能性。然而,由於朝野政治上的互信早已蕩然無存,即使行政院想爲院版爭取更多專業協商的機會,但整個事件似已無恢復理性討論的空間。
此外,財劃法再修版的通過更涉及115年度總預算案的審議。去年之114年度總預算審查,行政院因統刪地方一般補助款25%以及未依法編列原住民禁伐補償經費,引發朝野激烈衝突,後雖經協商以追加預算補列,但卻爲追加預算的濫用創下惡質的先例。
未料今年行政院又如法炮製,不但未將法律通過的軍人加薪、警消退休保障等編入預算,更未按照再修版財劃法,將中央對地方計劃型補助款(今年被刪減至308億)恢復至2,954億元,以致115年總預算案再度在立院卡關,未能付委審查。
行政院對財劃法再修版甚爲不滿,政院版就是針對再修版財劃法的修正而提出,但政院版財劃法草案既被立院退回,行政院應該就得依再修版的財劃法覈實編列預算纔對。怎奈行政院仍然強悍拒絕,從而導致院版財劃法與總預算案二者同時皆被立院卡關退回的激烈衝突。
日前,行政院長卓榮泰一句「不會也不能執行違法的法案」,阻斷了朝野協商的機會,未來的政治紛擾必將持續,但國家社會卻爲此付出慘痛的代價。經過二次「大罷免」的失敗,賴總統爲什麼還不相信民衆的眼睛是雪亮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