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日本遊學 簽留學契約 爆糾紛

遊學團學生指業者宣稱3人1間套房,實際住10人雅房隔成2人一間上下舖房間。圖/家長提供

屏東縣一家外語補習班打着承辦日本遊學名號,推出暑假遊學行程,上午在語言學校學習,下午旅遊行程,27天收費近10萬元,宣稱什麼都包,學生到東京才發現交通、門票都要自費,瞬間變「自助旅行」,家長怒批,業者辦「遊學」卻籤「留學」契約,根本是詐騙。

被指控的補習班業者透過櫃檯人員迴應交法律處理;屏東縣府消保官吳清宜說,已排定本月7日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議,協助雙方釐清契約內容與解決爭議,該行程是留學或遊學,業者有無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由教育處查明裁處。

屏東縣議員陳揚昨質詢指出,家長9月10日就向縣府陳情,教育處無任何調查,直到家長向他陳情,教育處才正視,業者至今仍在粉專招攬寒假團,教育處應嚴格把關,不希望再有受害者。

教育處長陳國祥說,上月27日實地查覈,1、2樓登記補習班,3樓是外語公司,關鍵是遊學卻籤留學契約,會請業者1周內說明,也會隨機查覈。據瞭解,該團14名成員,包括8名大人、6名未成年。

參與遊學團的國三黃姓學生說,他以爲團費包含食宿、交通,到日本卻需自行買車票到學校,且招生會說明3人1間套房,實際卻是上下舖雅房,旅遊行程都要學生自己參觀,較遠的地方還要自己想辦法克服,「這趟旅程讓我一夜長大」。

翁姓家長說,日本遊學團7月8日到8月3日收費近10萬元,來回機票需自費,招攬時說旅遊加學習,卻是籤留學合約,簽約後合約就被拿走,被迫放棄5天審閱期,有團員在羣組質疑,業者卻解散羣組「根本是詐騙」。

吳清宜提醒,出國留、遊學應先查證業者是否爲教育部公佈的合格業者,廣告文宣也是契約的內容,消費者應把握5天審閱期仔細審閱,可先向業者索取定型化契約,與教育部契約範本比對,確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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