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判決關稅違法 大法官羅伯茲:IEEPA沒有關稅一詞

川普去年4月2日所謂「解放日」開徵各國關稅,被最高法院判決違法,尤其由首席大法官羅伯茲代表寫下判決書,被視爲具有里程碑的歷史意義。(美聯社)

川普引用IEEPA徵關稅 6:3最高法院否決

最高法院20日以6票對3票裁定川普總統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課徵關稅屬違法,六位大法官在意見書中各自闡述推翻川普政策的理由,主筆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G. Roberts Jr.)指出IEEPA中根本沒有「關稅」一詞;戈薩奇(Neil Gorsuch)則稱,歷史並不支持總統有開徵關稅這種廣泛權力的看法。

華盛頓郵報、國會山莊報(The Hill)報導,最高法院多數派意見由羅伯茲撰寫,嚴厲駁斥川普的做法,寫道:「總統僅憑IEEPA第1702(a)(1)(B)條中相隔16個字的兩個詞—「監管」(regulate)和「進口」(importation),就聲稱擁有獨立權力可以任何方式、在任何時間徵收任何國家的任何產品之關稅,這兩個詞根本不足以構成如此大的權力。」

羅伯茲指出該法確實列舉了其他各種權力,但其中根本沒有「關稅」一詞。「在這份冗長的權力清單中,並未提及任何關於關稅或進口稅的內容,鑑於國會確實費心列舉了多項重要且具體的權力,這個遺漏格外引人注目。合理推論,如果國會打算賦予徵收關稅這種獨特且重大的權力,必然會明確寫明,正如在其他關稅法規中一貫的做法。」

這一年來,川普揮舞關稅大棒,稱要促使製造業工作迴流美國。(美聯社)

羅伯茲裁定時也援引了2022年最高院建立的「重大問題原則」(Major Questions Doctrine),該原則指出若政策具重大經濟或政治影響,總統必須取得國會明確授權才能推動。

戈薩奇在協同意見中寫道:「無論人們是以何種方式看待國會立法IEEPA的,它都沒有明確將廣泛關稅權力交付給總統…若歷史可以借鑑,那麼風水輪流轉,總有一天那些對今天的結果感到失望的人,會意識到立法程序是守護自由的堡壘。」

大法官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在她的協同意見中表示,IEEPA「最自然的解讀下」並未賦予總統徵收關稅的權力。大法官卡根(Elena Kagan)在與薩多馬友(Sonia Sotomayor)、傑克森(Ketanji Brown Jackson)三名自由派大法官共同簽署的協同意見中也寫道:「IEEPA的文本及其上下文均未賦予總統單方面徵收關稅的權力。毋庸置疑,沒有法律授權,總統的關稅措施站不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