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燒死5人 死囚林旺仁曾說:我有神精病,我最大
▲基隆女人心卡拉OK店縱火案害死五命的死囚林旺仁。(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發生在2004年6月間的「女人心卡拉OK店」縱火案,兇手林旺仁不滿妻子拋家棄子到此工作,竟以塑膠袋裝滿汽油後,丟入店內樓梯間,再點火引燃,火勢造成5死8傷的慘劇,林旺仁也於2011年遭判死刑定讞。人權團體日前爲林旺仁請求再審,高等法院開庭時,林旺仁當庭雙手合十,向法官拜託請求再審。但高院審理後,仍舊駁回再審請求。本案還可提出抗告。
林旺仁原本居住在宜蘭地區,2004年間,他不滿妻子到基隆的「女人心卡拉OK店」工作,認爲妻子拋家棄子,2人多次發生爭吵。林男最後氣不過,於當年6月中,購買30元汽油以保特瓶盛裝後,當晚9點42分左右,他將汽油裝入塑膠袋內,丟擲進該店內的樓梯間,隨即以打火機點燃,火勢一發不可收拾。
大火不僅阻礙店內人員逃生,也延燒到同棟3樓的「波麗路PUB」,最後整棟建築物陷入火海。由於逃生巷弄狹窄,增加救災難度,最後這場大火造成5人死亡、8人輕重傷的慘劇,死者中包含基隆市義消陳姓小隊長因此殉職。檢警隨即逮捕躲到宜蘭冬山鄉的林男,並依縱火等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林男一度雙手交叉胸前說,「不知法院爲何一拖再拖,我有神精病,我最大」,試圖以精神病卸責。但最後最高法院仍於2011年11月間判處死刑定讞。
人權團體多次爲死囚們聲請再審、釋憲、非常上訴。其中大法官於2024年做出的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明確點名林旺仁等3死囚,因爲有程序上保護必要,所以可提出非常上訴,尋求死刑翻盤。因此人權團體爲林旺仁聲請再審。
高等法院2025年10月間針對本案開庭,法官詢問林旺仁意見時,他以臺語表示,自己不會講,隨後他雙手合十,向法官拜託,說希望重啓再審,拜託拜託。隨後遭還押看守所。
全案於日前作出裁定,高院認爲,根據律師團所提出的新證據,並不符合重啓再審的「新事實或新證據」,亦即未能達到適合改判爲「無罪、免訴、免刑或輕於原判決所認罪名之判決」者,因此高院駁回林旺仁的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