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挑ATM出鈔口尿尿 臺北男被判刑3個月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男子阿興(化名)前年11月間在臺北市某金融機構,對着ATM機臺的出鈔口排放尿液,導致機臺短路無法使用,造成銀行財產損失3萬元,因而挨告。臺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考量到這並非阿興首次犯案,最終依犯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阿興對着ATM尿尿,造成機臺短路毀損。(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興2024年11月17日凌晨3時許前往臺北市某金融機構,對着ATM出鈔口排放尿液,導致液體滲入機臺發生短路,無法使用;後來銀行人員發現異狀,立刻報警處理。
阿興到案之後,對於上述犯行均坦承不諱。臺北地院法官表示,經查,這並非阿輝第一次犯案,2024年7月至11月間他曾使用相同方式,在其他銀行對着ATM尿尿,因而被法院判刑,沒想到同年間又再犯,難認有悔悟之心。
法官指出,阿興的行爲導致銀行財產損失3萬元,考量到他犯後終能坦承犯行,但未與銀行業者達成和解或調解,態度普通,過去還有竊盜、詐欺、侵佔等多項前科,素行不佳,最終依犯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