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封存場只處理臺灣自排碳源

碳捕捉及封存(CCS)是一筆大生意,臺灣對此領域相對陌生,業界傳出有人想仲介境外二氧化碳在臺灣封存賺大錢;學者及地方官員都認爲不妥,除應優先處理臺灣自排碳源,還須環評把關,也不應作爲燃煤電廠延壽的手段。

中油對此表示,中油要封存的二氧化碳將來自臺灣境內的產業排放源,目前也正與國內大型排碳企業洽談,將排碳捕捉後送至中油的場域封存。這是爲了實踐二○五○年淨零排放目標,建立從碳捕捉、運輸到封存的本土完整CCS產業鏈打基礎。

臺大環工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指出,國際的碳捕捉與封存正從試驗性質邁入商業化,臺灣正要逐步擴大推展,應參照國際經驗,不論CCS是否爲試驗性質,都應環評,目的是讓資訊透明、公開,加強與當地居民溝通,建立社會信任。更重要的是,CCS目的在達成國家減碳目標,封存的碳源須來自國內排放源,不應替他國封存碳。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也支持這項看法,他說,除了臺灣的封存容量有限,若跨國運碳會耗能、排碳,也增加海運與環境風險,違背減碳精神。

劉銘龍指出,民衆對CCS常擔憂碳泄漏或誘發地震,目前國際幾無碳封存誘發有感地震前例,但爲確保安全,除了環評把關,政府也應有一套完整、嚴謹的選址規範,以及碳灌注、封存的管理及監督等配套,當務之急是環境部應加速完成管理法規,公平有序開發碳封存場址;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及印尼等亞洲鄰近國家,已在近兩年陸續完成CCS專法。

他並表示,CCS場域建置初期成本高,需要國家資助,可考慮將CCS減碳效益轉換爲可交易的碳信用額度,提高民間投入的誘因,未來更可納入排放交易系統,建立CCS碳信用與財務支持機制。另可仿效日本經驗,組成CCS國家隊,由臺電、中油等國營事業結合大排碳源企業如臺塑、臺泥、中鋼等,共同成立「臺灣碳封存特許公司」,推動碳封存示範場址,將技術、制度本土化,降低民間投資風險,也促進社會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