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餐飲公司涉助詐團洗錢案 北檢聲押禁見3被告

北檢偵辦知名餐飲公司涉助詐團洗錢案,今天拘提何姓被告等6人到案,訊後聲押禁見何姓、雷姓、牟姓3名被告,另諭知張姓、詹姓、莊姓3名被告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檢警調查,詐騙集團涉以假投資等方式,詐騙18名被害人逾新臺幣9億元,其中,知名餐飲公司蔡姓女負責人涉助詐團洗錢逾1億元。檢警去年11月10日拘提蔡女到案,臺北地檢署訊後聲押禁見蔡女獲准,其他同案19名被告交保。

檢警續追查發現,有多家公司涉嫌與蔡女合謀,利用公司帳戶幫詐團收取被害人帳戶的款項(俗稱收水),再以現金提領交給蔡女後獲得報酬。

檢警20日執行第二波搜索行動,搜索何姓被告等多家公司負責人、會計人員及相關公司共14處,並拘提何姓等8名被告到案說明。北檢昨天諭令其中2名被告1人限制住居、1人請回;至於其餘6名被告今天移送北檢覆訊。

檢方今天訊後認爲何姓、雷姓、牟姓3名被告涉嫌重大,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諭知張姓、詹姓、莊姓3名被告均以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全案朝加重詐欺、洗錢、組織犯罪等罪嫌方向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