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性騷逐年增 侯:絕對零容忍
新北勞工局爲強化性騷擾防治,訂定「性騷擾規範範本」,並印製2萬份宣導海報。(新北勞工局提供/高鈞麟新北傳真)
職場霸凌、性騷擾事件頻傳,已造成職場新興心理危害,立法院2日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性平三法也實施上路1年。新北市長侯友宜強調,不論是職場霸凌或性騷,絕對是零容忍。爲守護職場安全,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指出,自民國109年起,率先成立職場霸凌預防輔導團,輔導約3600家中小企業建置性騷擾申訴管道。
根據統計,職場霸凌部分,112年至114年11月底,勞工局分別受理337件、503件及686件;職場性騷擾部分,112年至114年11月底,分別受理46件、78件及96件,皆呈逐年遞增趨勢。
侯友宜強調,新北市有213萬勞工,市府非常重視職場安全,不論是職場霸凌及性騷擾防治絕對零容忍,並積極強化防治作爲,透過落實宣導、公權力介入調查申訴案件等協助,做勞工最堅定的後盾。
陳瑞嘉說明,勞工局自109年率全國之先成立職場霸凌預防輔導團,輔導約3600家中小企業建置性騷擾申訴管道,並制定性騷擾規範範本,協助企業完善申訴與調查機制。市府跨局處整合心理諮商、法律協助、勞資調解及小型事業調查補助等多元資源,讓勞工求助有門。
陳瑞嘉指出,目前針對職場霸凌及性騷擾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規範,特別是《性工法》放寬認定僱主標準,若行爲人爲公司最高負責人,涉及職場霸凌或性騷,最高可罰100萬元罰金;而僱主具防治義務,企業規模愈大,僱主責任也愈大。
勞工局補充,針對職場霸凌、性騷,10人以上企業須公告申訴管道,30人以上企業須公告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另爲防治性騷,100人以上企業調查成員須有外部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