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評估臺美貿易協定是否送立院

行政院21日表示,將評估已簽訂的臺美對等貿易協定是否送立院審議。圖爲13日臺美貿易協定總體說明會。(本報資料照片)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美國總統川普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實施對等關稅無效,川普立刻宣佈將依1974年《美國貿易法》122條款,加收10%全球關稅,爲期最長150天。行政院21日表示,122條款初判對我國衝擊影響有限,至於已簽訂的臺美對等貿易協定,也會再評估是否送立院審議;國民黨則提出4項呼籲,要求政府爭取與美方重啓談判,捍衛臺灣經濟利益。

國民黨昨指出,現在全世界「無條件」直接適用10%關稅,我方雖然也降爲10%,但難道還要傻傻地繼續履行當初簽訂的天價「賣身契」合約嗎?賴清德政府打算何時重啓談判?要求下修這些不合理的讓利?

國民黨提出4項具體呼籲:第一、呼籲政府儘速釐清臺美貿易協定(ART)在新關稅架構下是否仍具實質效力;第二,政府應審慎評估並爭取重啓談判空間;第三、立即重算新關稅條件下的實質稅負,完整評估對產業與就業的影響;第四,國家利益不可淪爲內宣工具,應透過國會機制共商因應之道。

國民黨嚴正要求賴清德總統立刻出面說明,並在立法院新春開議後,交出完整的「產業影響評估報告」與重啓談判的時程表。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21日指出,美最新行政命令是對進口至美國的貨品在MFN的稅率之上加徵10%的暫行性關稅,而我國輸美金額76%的項目屬於適用232條款已調查或正在調查中的範圍,但臺美已洽籤「臺美投資合作MOU」,不受此次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影響。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昨表示,對於臺美已簽署的「對等貿易協定(ART)」及「投資備忘錄(MOU)」,李慧芝說,美國政府尚需確定如何執行與各國已簽署之「對等貿易協定」,但已表明232條款等關稅措施將持續擴大,因此,我政府會持續密切關注川普政府相應措施,審慎評估後續應處作爲,「包括是否將對等貿易協定送交立院審議,政府也都會適時因應。」

李慧芝強調,除了對等關稅之外,對我國經濟發展至關重要、適用232條款已調查或正調查中的項目,談判團隊也已達成232條款最惠國待遇目標,這些談判成果將持續確保。

賴清德總統21日在臉書表示,會密切關注川普政府的後續措施,與美方保持緊密溝通。無論情勢如何改變,政府的目標很明確,就是確保臺灣已取得的最佳待遇不打折扣。

不具名的涉外經貿人士認爲,無論美國政策怎麼改變,關鍵是要確保我方和主要競爭國之間的競爭態勢不要受到衝擊。他舉例,搶在主要競爭國之前,臺灣先爭取到232條款的最惠國優惠,這部分涉及臺灣出口美國比例約佔7、8成,是很重要的談判成果。

針對在野黨質疑政府應在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後再繼續談判,涉外經貿人士反嗆,聽起來就是對美國相關體制和法律很陌生,以美國19日才宣佈臺灣去年對美的貿易順差較前年增加1倍來說,若臺灣把自己放在成爲美國眼中更大的逆差來源作爲談判基礎,風險恐怕更不可測。(相關新聞刊A2~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