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君:122條款不影響232優惠 續與美確認ART協定權益
美國對等關稅無效,改引122條款徵收全球15%關稅且疊加MFN稅率。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今天表示,122條款對臺灣帶來衝擊,但不影響臺美投資合作備忘錄中攸關半導體的232條款優惠待遇,她評估已談定協議的國家如臺灣,應該相對有空間能確保取得較好待遇。
對於ART、投資MOU以及衝擊影響評估送立法院審議時程,鄭麗君表示,將在與美方聯繫溝通確認後,兌現過去承諾,將ART、MOU的文本以及衝擊影響評估並同送交立法院審議,不會脫鉤處理,且只要臺美有新的聯繫進度,政府都會適時對外說明。
經談判團隊努力,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在2月中完成簽署,確立臺灣對等關稅爲15%不疊加及232最惠國待遇,且有逾2000項輸美產品豁免對等關稅,原預計與1月簽署的臺美投資合作MOU一同送立法院審議,但美國關稅出現變局,在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美國總統川普援引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加徵的對等關稅無效後,川普簽署公告引用「122條款」對全球徵收10%關稅,隨後更追加至15%。
鄭麗君今天率相關部會代表舉行記者會說明,政府在裁定出爐後立即啓動情勢研析、行政院卓榮泰21日也召集7小時會議啓動應變機制,且與美方政府保持聯繫,理解到美方面對對等關稅法源失效,但已啓動替代方案如「122條款」、「301條款」調查,以及可能的232條款調查項目增加等。
鄭麗君說明,臺灣是美國第6大逆差國,臺美過去10個多月談判,都是一併談對等關稅跟232條款,以2024年爲例,輸美總金額76%產品是適用「232條款」已調查或正在調查中的項目,其餘佔輸美總金額24%則是適用原對等關稅。
不過對等關稅因美國最高法院20日裁定失效,鄭麗君解釋,這項判決無涉232條款,因此臺美投資合作MOU中取得的232條款下相關關稅優惠待遇、最惠國待遇都不會改變,如已經制定稅率的汽車零組件、木材傢俱、航空零組件等,且未來美國可能公佈的半導體及衍生物產業關稅,臺灣也預先取得配額內豁免、配額外15%的最惠國待遇。
她還表示,MOU也載明,未來就算232條款項目增加,臺美也將持續磋商,爭取相關優惠待遇,藉以減緩臺灣產業所面對的不確定性。
鄭麗君強調,122條款對臺灣爭取到攸關半導體關稅的232優惠待遇不會有影響,ART爭取到15%關稅不疊加是相對好的待遇,但美方以122條款將全球關稅追加至15%且要疊加MFN稅率,雖然比去年8月起適用的20%疊加MFN來得好,但對臺灣的衝擊仍比2024年實施對等關稅前來得高,將導致臺灣出口金額、產值、GDP、工業就業人數呈現負成長。
除了關稅疊加差異外,她還舉例,像是原先ART中豁免品項達2072項,但美方引用122條款所發出的行政命令中,就少了27項對臺灣非常重要的農業產品專屬豁免,工業產品也減少444項,如蝴蝶蘭、藥用化學品、印刷品等,而且行政命令也都還有變動的可能性。
面對變數,鄭麗君說,臺美會持續保持聯繫,美國政府初步承諾會在後續作法研議出爐後,通知包括臺灣在內已簽署貿易協議的國家,臺灣則會積極與美方聯繫溝通,確保臺灣取得的具相對優勢最佳待遇。
鄭麗君強調,評估已經達成協議的國家應該相對有空間能夠確保取得較好的待遇,政府也將持續確保臺灣產業的相對優勢以及最佳待遇,爭取國家及產業最大利益,「我們的目標始終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