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縱火燒了1434元現金「不留退路」 檢:歸類為自殺
臺北市去年12月19日無差別攻擊事件釀4死11傷,27歲凶嫌張文作案後墜樓身亡,臺北地檢署今天結案,張文不起訴。張的墜樓是失足還是本就有意輕生?檢方依據證據研判,可考慮將張文歸類爲「自殺」。
調查指出,依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鑑定報告,張文死亡是因發生墜樓,致多處骨折、挫裂傷、刺傷,導致多器官損傷出血而亡,可考慮歸類爲「自殺」;另送驗張文血液、尿液均未檢出鴉片類、安非他命類、鎮靜安眠藥、大麻及其他常見毒藥物成分,檢驗結果死亡則與毒藥物無關。
檢方表示,張文以本名預定併入住千慧旅館,騎乘名下的機車於第一、二、三縱火點進行犯案,依他的「攻擊計劃書」時序,他於「中山百貨」攻擊後即爲計劃的終結,沒有再有後續的規劃。
調查指出,張文於墜樓前,於頂樓陸續將身上眼鏡、電子手錶、帽子、圍巾、手套、含匕首2把、金屬噴槍打火機2 只的戰術背心、護具等隨身、防身裝備卸下,將犯案工具長刀2把棄置現場,若他有逃脫之意,大可變裝自另一側之安全梯僞裝一般民衆逃離。
調查認爲,張文墜樓後是以背部、頭頂後方着地重力撞擊,最後呈仰躺姿勢,他的身體、四肢、手掌並無明顯掙扎的刮擦傷勢,且落地時,也無抵擋防禦的外傷骨折傷勢,因此張文墜樓是出於自殺之意,再依相關證物鑑識及3D影像測繪圖所示,也可排除張文是攀附牆面下落的可能性。
調查還指出,依張文的攻擊計劃書,他擬就捷運中山站周遭投擲大量凝固式汽油彈,所以將凝固式汽油彈搬至千慧旅館,研判是因捷運臺北車站內凝固式汽油彈未能順利引燃,於是變更原定以手推車攜帶大量投擲的構想。
檢方調查認爲,張文的攻擊計劃書所載的時序計劃,實際是2個程序相同而間隔30分鐘的計劃時程,充其量只能認爲是張文所計劃的「預備方案」,難以認定張文有脫逃後的再犯案的計劃。
檢方調查指出,張文不顧所用的ASUS筆記型電腦、個人證件、畢業證書、TOEIC證書及僅餘現金1434元仍遺留於公園路租屋處,卻選擇朝租屋處縱火,且他身上及中華郵政帳戶幾無款項,都可證實張文未預留脫逃後的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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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無差別攻擊事件不起訴被告張文。圖/警方提供
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曾揚嶺今天說明無差別攻擊事件調查報告。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