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公會堂」日治消防栓、門柱獲保存
「彰化市公會堂」定着土地範圍內的消防栓與舊門柱,納入歷史建築附屬設施,未來不得任意破壞或移除。圖/彰化縣府文化局提供
彰化市的彰化藝術館前身爲歷史建築「彰化市公會堂」,去年廣場改善工程期間,日治時期消防栓因未登錄文資身分,一度面臨拆除危機。文化局緊急介入,要求工程單位變更設計才得以保留。
文資委員審議,確定將公會堂定着土地範圍內的消防栓與舊門柱,納入歷史建築附屬設施,不得任意破壞或移除。
去年10月臺灣設計展前夕,有民衆發現作爲主展場之一的歷史建築「彰化藝術館」廣場殘柱遭噴漆標示「打除」,一旁的日治時期消防栓也被噴漆註記將改爲平面,引發外界質疑工程欠缺文化保存意識。
文化局調查指出,縣府當時推動「以人爲本」的行人友善空間計劃,改善環境工程,規畫內容疑似包含拆除相關設施。
文化局說明,彰化藝術館於2002年公告爲歷史建築,廣場舊門柱雖位於原登錄土地範圍內,但未被列爲歷史建築本體或附屬設施,且在九二一地震後曾整修;至於門柱旁的日治時期消防栓,同樣未具文資身分,因而在工程初期險遭移除。發生爭議後,文化局即以壓克力板加以保護,並啓動門柱與消防栓的調查研究。
文化局表示,經「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羣、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審議,通過變更彰化市公會堂登錄範圍,將定着土地範圍內的消防栓與門柱納入歷史建築附屬設施。未來如有任何變動,須比照歷史建築本體辦理文資審議,確保歷史脈絡與場域完整性不再被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