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徐巧芯跟拍陳時中 他一審判刑6月
臉書粉專「無良公關」二○二二年臺北市長選舉期間張貼「網軍建置計劃企劃書」,影射立法委員徐巧芯跟拍民進黨臺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臺北地方法院昨依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判粉專管理員陳冠宇有期徒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褫奪公權二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冠宇是長期經營政治性粉專的管理員,理應瞭解選前任意散佈不實事項,將戕害民主政治、無端製造對立,影響選民投票意願,對民主政治造成負面影響,陳冠宇犯後否認犯行,反於審理中指責徐巧芯才違反查證義務,依法量刑。
徐巧芯於二○二二年「九合一」選舉前,在臉書貼出當時參選臺北市長的陳時中步出餐廳十指緊扣北市聯醫鬆德院區副院長李雅玲的照片,不久「無良公關」粉專在二○二二年十一月九日貼出「網軍建置計劃企劃書」,企劃書上有僞造徐巧芯、立委洪孟楷、臺北市長蔣萬安等人的簽名。
該粉專發佈文件指「本粉專收到獨家的爆料,內部流出一份國民黨使用網軍攻擊民進黨北部的候選人的計劃書!」內容包含「縣市長候選人進攻計劃:空戰力十八到廿九歲青年選民之青睞,操作網路社羣對縣市長候選人發起攻擊、製造網路口水戰,建議找狗仔跟拍縣市長候選人行程,重點針對『黑金、賄選、桃色』議題潑髒水,增加選民仇恨值」等,影射徐巧芯跟拍陳時中。
徐巧芯提告,檢方兩度對陳冠宇處分不起訴,徐聲請再議獲發回重查。
檢察官第三次偵辦時,陳冠宇辯稱,文件的來源是臉書帳號「張俊傑」所私訊的連結,連結內容則是臉書帳號「李思伶」,他有詢問「張俊傑」也有點入「李思伶」的臉書,但檢方認定陳冠宇的查證程度不足,將他起訴。
徐巧芯昨天貼文表示,兩年了,「無良公關」終於被判刑,還她公道,不管對方是否會再上訴,她都會繼續戰鬥;貼文附圖並附上「刑安安,啾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