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護理助理 衛福部擬不限任期

臺北慈濟醫院花姓護理助理(左)於腸胃內科病房任職,協助護理師執行臨牀工作,增加經驗,幫助準備國考考試。記者潘俊宏/攝影

新冠疫情後,全臺鬧護理師荒,護理師公會公佈最新統計,去年護理師執業人數創新高,達廿萬九五四八人,但多集中於診所,醫院與診所護理人力分佈差距高達百分之四十五點八。爲補足醫院人力缺口、留住護理系畢業生,衛福部擬開放已畢業但尚未取得執照者,可於醫院無期限擔任「護理助理」,增加留任機會。

爲延攬護理人才,部分醫院會聘僱尚未考取護理師執照的護理系畢業生,讓其於院內擔任輔佐護理師的工作,並準備國考,月薪約落在四萬上下,一旦考取執照,即轉爲正職,調升月薪,該制度雖運行多年,但始終未制度化。

衛福部照護司副司長陳青梅表示,現行制度僅規範在學護理系學生實習,畢業後,實習期限最長至隔年九月,期滿後僅能以「醫院照服員」聘任。不少護理系畢業生多會選擇專心備考或離開臨牀,醫院難以留人。

因此,衛福部規畫「住院照護人力分級制度」草案,擬開放尚未取得執照的護理系畢業生,可擔任「護理助理」,其工作範圍將高於醫院照服員,並不同於設有年限的實習護士制度,護理助理職位無年限上限。換言之,只要是護理系畢業學生,不需要證照,都能成爲護理助理。

護理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麗琴說,支持醫院聘僱「護理助理」,護理系畢業生即便未通過國考,但仍具完整訓練,只要工作內容不涉「護理人員法」所規範的臨牀決策與護理業務,能大幅減低臨牀護理師工作量、提升照顧品質。

臺灣護理產業工會會員代表謝岱娜說,衛福部規畫的草案,未明確區分醫院照服員、實習護理師與護理助理的工作範疇,也缺乏統一訓練標準,貿然上路恐影響病人安全,一旦發生臨牀疏失,責任難釐清,且監督責任多落在護理師身上,反而增加臨牀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