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囤積症需醫療與公權力介入
囤積症患者習慣在住宅囤積大量雜物,精神科醫師認爲,囤積症的重點不在於東西多,而在於「無法丟棄」,單靠開罰難以斷根,需要醫療與公權力共同介入。
衛福部桃園醫院精神部主任蘇柏文說,囤積物品的原因很多,公部門藉由自治法規有助減少民衆不當囤積物品造成公共危險的可能性。但對某些失智症、思覺失調症患者,裁罰不會改變他們的行爲模式,但能提升家人尋求精神醫療協助的意願。
蘇柏文指出,院內有名高齡個案曾是社區的問題人物,常在社區謾罵和囤積大量回收物品,在某次尿路感染住院期間,家人請求照會精神科,患者接受長效針劑治療後,囤物狀況有明顯改善,囤積物雖還是他的寶貝,但已較能接受家人協助過年前清理打掃。
若親友有異常囤積行爲,蘇建議,需藉由專業醫師整體評估,或尋求當地衛生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諮詢,必要時可考慮啓動疑似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劃,由專業人員到場評估。
新光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田心喬說,囤積症病理特徵包含「情感執着」,對物品有強烈連結,過度美化物品未來用途;「決策障礙」則是面對丟棄或分類時,會產生巨大痛苦與焦慮;「空間喪失」導致居住空間因雜物失去功能,衍生消防公共安全風險。
田心喬表示,曾有一名60歲個案無法捨棄故人遺物,雜物堆至天花板,當子女強制清理時,個案情緒崩潰並威脅輕生。他警示,若無心理諮商介入便強制清除,常觸發「報復性囤積」,使空間在短時間內填得更滿。
田心喬建議,應從「強制開罰」轉向「跨領域輔導」,政府介入機制可涵蓋跨局處合作、強制介入與就醫權衡,及長期追蹤等,「罰款是手段,治本是陪伴」,政府落實法規時,應同步支持社區心理輔導,方能真正拆解社區未爆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