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火噪音陳情大增 桃園擬優化管制
今年農曆春節期間,桃園市爆竹煙火噪音陳情案件暴增,是去年近三倍。民代昨在議會質詢時,疾呼市府在保障傳統民俗信仰前提下,檢討春節爆竹施放管制規定;副市長蘇俊賓坦言,今年陳情數大增,將進一步研議管制措施。
桃園市今年春節首度實施年節放鞭炮管制原則,列爲特定噪音管制區的五十二處人口稠密區,以及學校、圖書館、幼兒園、醫院等設施周邊五十公尺內,全天候禁止施放鞭炮及煙火。一般區域凌晨二時到早上八時維持管制,違規者依噪音管制法處三千元至三萬元罰鍰。
議員謝美英質詢表示,桃園光除夕到初五短短六天,警察局、消防局及環保局就接獲九六三件陳情,對比去年三七六件、二○二四年的四五二件,檢舉量翻倍成長,許多市民「被炸得不得安寧」,民怨沸騰,顯示市府的春節爆竹施放管制規定仍需檢討。她提醒政策不能矯枉過正,傳統習俗迎神的鞭炮點燃後往往只持續卅秒到一分鐘、不會定點施放,但娛樂型高空煙火一放至少半小時,市府應明確針對煙火型態進行分類管制。
蘇俊賓迴應,今年管制時段內檢舉數量相較去年下降,但陳情案件總數的確大幅增加,顯示非管制時段煙火擾民問題更嚴重,市府將進一步討論、優化。蘇俊賓說,宗教儀式性煙火屬短暫施放,會與娛樂型煙火分開管制,不會混爲一談;後續將交由民政局負責輔導宮廟團體,消防局與環保局則分別針對娛樂型煙火的公安及噪音問題另行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