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閃電推出勞保條例修正草案院版 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入法

爲穩定勞工保險基金流量,行政院會今(20)日通過勞動部擬具之「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第69條修正草案」。圖/勞動部提供

本週一藍綠白三黨立委均針對勞保條例修正草案提案,要求將政府撥補與最終支付責任入法,但勞動部長洪申翰雖表態支持立委修法,卻不肯承諾提出行政院版修法草案。行政院會今日卻閃電通過勞動部擬具的「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第69條修正草案」,將撥補與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明文寫入修法草案。

勞動部表示,勞工保險是勞工重要的退休保障制度之一,爲穩定基金流量,政府自109年起開始逐年編列預算撥補勞保基金,撥補金額持續增加,在搭配多元投資下,基金規模已達新臺幣1.2兆元,顯示政府撥補對勞保財務有正面助益。因此提出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第69條修正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政府撥補爲勞工保險基金來源,定明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政府財政及勞工保險財務狀況,每年編列預算撥補之。

二、勞工保險財務應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定期檢討。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勞保是國家辦的社會保險,政府會負最後支付責任,並視政府財政,爭取以維持過去年度撥補金額爲原則續編預算撥補勞保基金。未來在立法院審議時,將秉持開放態度溝通討論,期能早日完成修法程序,明確保障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