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前科長涉共諜 2人起訴
臺商鄭明嘉涉吸收赴陸教書的行政院公共關係處前科長鬍鵬年(左一),在臺發展共諜組織,二人昨被依國安法起訴。記者葉信菉/攝影
男子鄭明嘉長年赴陸經商,獲中共聘任廣州市政協,涉爲確保在大陸利益,吸收赴陸從事教職的行政院公共關係處前科長鬍鵬年,安排胡與中共統戰部官員對接,再由胡吸收政治人物、現退役軍人發展組織,鎖定初入政壇各黨派年輕世代,掌握各級黨政部門及民意機關機密資訊。高檢署昨依違反國安法起訴二人,臺灣高等法院開移審庭,裁定兩人仍羈押禁見。
鄭明嘉被提解至高院出庭,見到媒體一度面露驚惶,沒有迴應提問,庭後戴上口罩快步離開;胡鵬年被問及是否改口否認犯罪,未開口迴應,僅數次搖頭。
高檢署起訴指出,鄭明嘉二○○八年赴大陸廣東省廣州市創業,二○一六年起陸續擔任中共統戰部轄下外圍組織「廣州臺灣青年之家」會長、「廣東海外聯誼會」青年部副主任,獲中共聘任爲廣州市政協列席委員。
胡鵬年原是行政院公共關係處科長,退休後至廣州「南方學院」任教,二○二一年被鄭明嘉吸收,鄭利用胡爲求保全在大陸教職弱點,引誘胡面會統戰部官員兼中共中央對臺工作小組幹部陳彥達,由陳直接交付任務,要求胡吸收我國政治人物、現退役軍人,掌握政府部門及政治人物動態。
調查指出,鄭、胡二人多次返臺替中共統戰部發展共諜組織,接觸對象涵蓋里長、退休公務員及國防部承包商,並要求接觸對象赴陸與陳彥達面晤,由陳認證並交付任務,但多數遭接觸對象拒絕而未得逞,對我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危害。
檢調去年九月搜索約談,扣押手機發現有利用微信發展共諜事證,聲押禁見二人獲准至今。高檢署以鄭明嘉矢口否認犯行,飾詞矯飾,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建請法院從重量處至少十年刑度;胡坦承犯行,頗具悔意,建請量處適當刑度。
據悉,胡遭起訴後,在高院開庭時改口否認犯罪;高院當庭裁定二人均羈押禁見。
臺商鄭明嘉(右一)涉吸收赴陸教書的行政院公共關係處前科長鬍鵬年,在臺發展共諜組織,二人昨被依國安法起訴。記者葉信菉/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