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差距…與男同酬 女要多做59天 科技業更慘
勞動部公佈115年同酬日爲2月28日,臺灣女性必須比男性多工作59天,才能獲得等同的年總薪資,比去年同酬日再延後1天。記者林伯東/攝影
勞動部昨公佈今年同酬日爲二月廿八日,性別平均時薪差距百分之十六點一,臺灣女性必須比男性多工作五十九天,才能獲得等同的年總薪資,比去年同酬日再延後一天。其中,堪稱「臺灣之光」的科技產業,男女性別薪資差距高達百分之四十二點七,且差距擴大,等於科技業女性必須多工作一五六天,才能追平科技業男性薪水。
婦女新知基金會批評,同酬日繼續延後,凸顯國家目前缺乏整體政策方針。勞動部不應再年年指明「哪些國家的性別薪資差距比臺灣更大」,而是應該向成效明顯的國家取經,透過具備強制力的立法、國家政策,纔是國際公認最有效的處理機制。
我國同酬日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以前一年性別平均時薪差距,計算當年一月一日起女性需增加的工作日數。依主總二○二五年初步統計,我國女性平均時薪三四○元,是男性四○五元的百分之八十三點九,性別薪資差距百分之十六點一。也就是說,女性必須多工作五十九天,才能達到跟男性一樣的全年薪資。
勞動部解釋,造成性別薪資差距主因有三,包括生育女性短暫離開職場,導致年資中斷或不易重返工作;就業市場中的就業選擇水平隔離,影響不同行業間的性別薪資差距;職業垂直隔離也讓性別薪資差距擴大。
勞動部表示,去年我國性別薪資差距,對比二○二四年、二○一九年分別上升○點三及○點五個百分點,主要是受少數性別薪資差距較大如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影響大。
勞動部說,去年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的男性時薪七二七元,女性四一七元,性別薪資差距百分之四十二點七,較二○二四年及二○一九年,分別上升一點三及四點七個百分點,可能與不同性別分佈於電子零組件不同職類有關,比如高薪研發、工程職位以男性居多。
與其他國家比較,勞動部說,因歐盟薪資資料僅計算經常性薪資、加班費,我國則以全年總薪資,若比照歐盟算法,我國二○二三年的性別薪資差距是百分之十二點五,與荷蘭相當,高於法國、瑞典、西班牙,但低於南韓的百分之廿四點四、日本百分之廿五點九,在卅個國家中排名第十六名,位於中段班。
勞動部表示,今年起推動彈性育嬰留職停薪新制,盼有效促進男性育兒,「事業單位同工同酬檢核表」引導事業單位檢視內部薪資、考覈制度。推動上市櫃公司揭露員工性別薪資資訊,促進企業落實同工同酬。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