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嚴訓或霸凌?體育改革集體陣痛
針對臺師大運動競技學系涉霸凌及性平事件案,教育部表示已籌組專案輔導小組,協助校方檢視整體訓練文化與制度。圖/本報資料照片。
繼前年震驚社會的女足隊抽血案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再度陷入輿論風暴,奧運銅牌教練翁士航與體操女王麥劉湘涵遭指控權勢霸凌與性平爭議,然而相較於女足案當時輿論的口誅筆伐,此次體操隊事件卻呈現出截然不同的面貌,一邊是校方斷然處分,另一邊卻是學生家長集體聲援、批評抹黑,這場大相逕庭的輿論拉鋸,讓外界如同霧裡看花,也映照出體育改革的複雜性。
兩起案件都是學生揭發,且臺師大也做出解聘、停聘等重懲,性質卻大異其趣,女足案涉及身體自主權的侵犯,社會共識明確;體操案則深陷「教學風格」與「人格侵害」的灰色地帶。
近年來,運動圈權勢侵害議題屢受關注,甚至引發「體育班存廢」的辯論,就連在大學代表隊中,教練與選手間高度不對稱的權力結構,也始終是難以根除的病竈。
在臺灣學生運動體系中,教練掌握升學推薦與資源分配的生殺大權,當「成績至上主義」凌駕於「學生權益」時,家長式管理的權威極易質變,嚴格與霸凌的界線也變得模糊,這也讓這次指控涉及小師大學童遭體罰的情事,卻出現當事家長逐一否認並反向力挺教練的罕見現象。
這場紛爭已不僅是單純的師生衝突,更是一面照妖鏡,揭示臺灣競技體育在現代化轉型中,新舊觀念交織下的集體陣痛,當訓練的「嚴格」遇上人權「底線」,其界線究竟應由競技成果來定義,還是由受試者的心理安全來守護?這是體育界在邁向運動部時代,必須正面迴應的必考題,運動絕不該是對運動員權勢霸凌的藉口,也不該是對教練造謠抹黑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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