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5年度有線電視費用不漲!4組方案維持原價

新北市公告115年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標準。(新北市新聞局提供)

新北市有線廣播電視費率審議委員會近日決議115年度新北市有線電視收視費用。新北市政府新聞局於今(29)日公告,明(115)年度業者持續提供A、B、C、D共4組基本頻道組合,各分組收視費、裝機等費用,皆維持與114年度相同收費標準。

新北市新聞局長李利貞表示,爲保障消費者權益,委員會決議115年度收視費及裝機等相關費用皆維持與114年度相同。此外,也通過多項附帶決議,包括要求業者持續配合推動有線電視纜線下地及清整政策、加強巡查設備及纜線,以提升服務品質,並應提供多元客服管道,即時受理民衆及妥處民衆爭議。

李利貞指出,委員會也促請有線電視業者善盡地方媒體角色及落實企業社會責任,除持續提供於社會局登記有案的低收入戶免收裝機費、基本頻道收視費及數位應用推廣寬頻網路20M以上之優惠外,應積極參與社會救助與公益服務,相關經費不得少於114年視訊收入2%。

此外,業者應提高經營區之在地人文、歷史及特色之自制頻道節目品質及製播率,加強制作新住民、原住民、性別平權及公益議題等多元節目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