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和電廠土污22日審查 基市府:依法嚴審 維護市民權益
基市環保局長馬仲豪指出,針對協和電廠土壤污染將組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改善推動小組」審查臺電所提計劃,於土壤整治完成且經科學驗證,符合管制標準規定後,纔會公告解除整治場址列管。(基隆市政府提供/徐佑升基隆傳真)
基隆市政府22日將召開協和電廠土壤污染審查會議,環保團體呼籲市府別軟化,應要求臺電提出完整的土壤整治計劃。基市環保局長馬仲豪表示,市府立場清晰明確,秉持「依法維護市民權益、尊重中央專業審認」的原則,採取最嚴謹且務實負責的態度處理。
馬仲豪表示,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去年6月12日會同環保局進行協和電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查證。查證報告顯示,協和電廠1、2號機組區土壤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爲每公斤4萬2400毫克,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42.4倍,污染事實明確且屬嚴重污染。爲釐清相關法律適用疑義,市府函請中央主管機關環境部針對法規與應變程序進行釋示。
馬仲豪指出,去年9月環保局接獲環境部正式函文,該函明確指出「鑑於該區歷經多年,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仍有偏高情形,污染來源可能來自已停止運作之1、2號機組,相關區域之土壤污染情形即有進一步擴散之虞。」,環境部認爲移除地上機組設施「將有減低污染危害效益」。協和電廠於114年10月提送之「應變必要措施計劃」中提及對「污染風險」的判斷,目的在爲儘速控制污染危害與擴大。
馬仲豪說明,基市府爲避免現存污染持續深化影響市民權益與生態環境,且尊重中央主管機關環境部的判斷與法律見解,依據土污法相關規定,爲減輕污染危害或避免污染擴大,近期將由府內各局處委員與府外具相關專業之委員依法組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改善推動小組」審查臺電所提「應變必要措施計劃」及「土壤污染調查及評估計劃」。
馬仲豪說,待審查過後,協和電廠將再提出「土壤污染整治計劃」,再經由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改善推動小組進行嚴謹的進一步審查,於整治完成且經科學驗證,符合管制標準規定後,環保局會公告解除整治場址列管,儘速還給市民乾淨的土地。
馬仲豪強調,基市府將依法爲市民權益做最嚴格的把關,透過合議制的專業委員會及嚴謹的程序,守護市民的生活環境與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