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髒、搶資源!宜蘭2街友持酒瓶「爆頭」打死同類 法官重判逾11年
宜蘭羅東鎮中山公園去年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街友命案。林姓及張姓男街友因不滿新加入的蔡姓男子生活習慣差,嫌棄其「分物資、搶地盤」,竟聯手對其施暴,林男更持米酒瓶兩度重擊蔡男頭部,導致出血傷重不治。宜蘭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後,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林男11年6月、張男7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林姓街友與被害人蔡男長期棲身於羅東中山公園土地公廟旁的男廁前,去年2月2日凌晨,嫌犯林男與張男飲酒後,林男向張男抱怨蔡男衛生習慣差,且過年期間會分攤掉他人捐贈的錢財與物資,兩人遂決定將蔡男「趕走」。
衝突過程,張男先徒手毆打併腳踹蔡男胸口,林男隨即起身,抓起路邊的空米酒瓶,朝蔡男頭部猛力揮擊兩次。酒瓶當場碎裂,蔡男頭部大量出血,雖經路人報警送醫,仍因顱內出血併發吸入性肺炎,不幸於13天后傷重不治。
庭審時,林男矢口否認持酒瓶打人,辯稱因腳痛站不穩;律師更主張,死者是因爲家屬拒絕動手術才導致死亡,試圖阻斷因果關係;但是國民法官過濾監視器畫面發現,林男揮擊動作與玻璃碎片噴飛時間吻合,且現場目擊者證稱「看到他由上往下敲擊」。
醫師也證實,蔡男送醫時傷勢極其嚴重,就算開刀,存活機率也僅2至3成,且高機率成爲植物人。法官認定,家屬因不忍親友受苦而簽署放棄急救,並非死因的獨立原因,被告兩人的暴力行爲與死亡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國民法官法庭認爲,被害人蔡男並未挑釁,卻遭林及張兩人以多欺少。林男手段殘忍,且事後態度冷血,毫無悔意,其社會復歸可能性低,因此判處11年6月;張男雖先動手,但考量其領有輕度智能障礙證明且坦承犯行,判處7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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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中山公園街友命案。林姓及張姓男街友因不滿新加入的蔡姓男子生活習慣差,嫌棄其「分物資、搶地盤」,聯手對其施暴,持米酒瓶兩度重擊蔡男頭部,導致出血傷重不治,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分別判處林男11年6月、張男7年6月徒刑。記者戴永華/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