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造租約騙補貼!把政府當提款機 女子遭揪出下場曝光
僞造租約騙補貼!把政府當提款機,女子遭揪出下場曝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租屋補貼原本是政府照顧弱勢、減輕租屋族負擔的良政,沒想到竟成了投機份子眼中的「肥肉」。女子小橙(化名)在租約終止後,不但未主動申報,還繼續爽領近1年的補貼金;食髓知味的她,事後甚至異想天開,僞造全新的房屋租賃契約上傳系統試圖再撈一筆,所幸國土署官員察覺異狀。
判決指出,小橙原先承租於新北市一處房屋,並依規定向當時的內政部營建署(現改製爲國土管理署)申請租金補貼。然而,她早在2022年10月就已經與房東解約並搬離,卻動起歪腦筋,未向國土署申報終止租約,導致主管機關陷於錯誤,誤以爲她仍有租屋需求,持續按月撥款,共領走3萬194元。
誇張的是,小橙並未因此收手。她又動起歪念頭,在並未實際租屋的情況下,竟大膽僞造詹姓男子的署押,製作虛假的房屋租賃契約書電磁紀錄,並接續透過國土署的「住宅補貼評點及查覈系統」上傳,企圖再次申請租金補貼。所幸國土署審覈人員眼尖發現內容有異,及時攔截並未撥款。
小橙在法院審理時坦承不諱,法院也發現,小橙已有洗錢防制法及詐欺前科,甚至曾因行使僞造私文書案入獄,屬於5年內再犯的累犯,素行欠佳。法官審酌,小橙四肢健全,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財物,竟把政府補貼當成提款機,浪費查覈行政人力,更導致被僞造人無端捲入調查,行爲實屬不該。
法院考量,雖然小橙事後坦承犯行,且目前失業、需扶養父親,並與國土署達成調解,但至今尚未支付賠償金。法院認爲,小橙前後兩次行爲分屬詐欺取財罪及行使僞造準私文書罪,判決分別處有期徒刑4個月,定應執行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一日;至於詐領的3萬194元犯罪所得則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