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廚餘養豬 累犯重罰400萬

去年十月臺中梧棲區洽興畜牧場爆發國內首例非洲豬瘟疫情,負責人陳姓父子涉及上傳舊照,規避稽查等情事,遭檢方起訴,農業部表示,爲杜絕類似情事發生,累犯者將被直接開罰四百萬元,絕不寬貸。

爲防範防疫破口再度發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表示,已要求全國養豬場於今年轉型期間欲喂飼廚餘,皆須裝設即時溫度及影像監控系統,以利環保與農政機關全天候即時掌握養豬場蒸煮廚餘狀況,另要求廚餘運輸車輛裝設即時追蹤系統。

環境部統計,截至本月十二日止,已有三八一輛車完成GPS審驗,二四三場養豬場完成申請AIoT(溫度監控設備)裝設,可持續使用廚餘養豬。

環管署指出,將與中央農政單位及地方政府共同查覈具廚餘再利用資格的養豬場,若再發現有違規使用廚餘等情形,將依飼料管理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或廢棄物清理法等,直接予以告發處分,絕不寬貸。

農業部表示,目前一一九頭以下規模的養豬場禁止使用廚餘餵豬,今年四月底前將巡視所有全臺一九九頭以下養豬場,觀察是否違法。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與飼料管理法規定,第一次違規,最高可罰四十萬元,如爲第二次累犯,直接開罰四百萬元。至於廚餘養豬轉型的落日期限,依行政院公佈的期限爲準,明年起廚餘養豬正式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