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專法出爐!外送員時薪不得低於最低工資1.25倍 最重罰50萬元
勞動部今日預告《外送平臺管理及從業人員保障法》草案,首度以專法規範外送產業四方關係,包括平臺、外送員、合作商家與消費者。記者董俞佳/攝影
勞動部今預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就外送平臺業者與外送員、消費者、合作商家間之四方權利義務關係予以規範,包括保障外送員離線權、訂單資訊透明化等等,外送平臺業者違反此法最重罰50萬元罰緩。目前蒐集各界意見中,預告期7天后,將送行政院審查。
草案共計28條條文,重點包括明定外送員每筆訂單報酬不得低於交通部所定基本運價所覈算之運費,且每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所換算之每小時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每小時最低工資之1.25倍,確保外送員基本報酬。
外送員多年來最不滿的是報酬制度不透明。草案要求訂單資訊透明化,並確保外送員享有離線權,明定外送平臺業者於提供訂單給外送員時,應明確告知訂單資訊,包括預估報酬、取送商品地點及其他相關重要資訊,以利外送員評估決定是否接受訂單,另平臺除不得強制外送員上線外,如外送員拒絕接單,平臺亦不得爲不利對待。
草案也明定契約終止事由並強化申訴救濟制度,確保外送員工作權,明定平臺得終止契約之事由,並要求應敘明理由、負舉證責任及提供申訴機會,避免平臺濫用契約終止權利,且平臺針對終止契約案件應建置獨立處理小組受理申訴,小組成員應由無利害關係之外部專家學者及工會代表共同組成。
最後,強化外送工作期間之保險保障,明定平臺業者提供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之義務,另規範平臺業者應負擔外送員投保職業災害保險之保費,以兼顧外送員投保職災保險之權益及現行保險制度之穩定。
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外送平臺業者違反本法,最重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另未要求外送員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未上課會罰10到50萬元,未在期限內公告重大職災罰3到30萬。
勞動部長洪申翰指出,近十年外送平臺服務迅速普及,外送平臺業者透過數位技術整合消費者、合作商家與外送員,提供即時便利的商品訂購及配送服務,如今已然成爲社會運作中,不可或缺之一環。
洪申翰提到,因外送平臺業者擁有資訊、技術與品牌優勢,與外送員、消費者、合作商家間之權利義務關係無法取得衡平,其中又以外送員最爲弱勢,除須自備生產工具(如機車、手機、網路)、自付油錢、維修成本,並會面臨停權、甚至遭終止外送服務契約而影響生計,承擔最多風險;而在消費者、合作商家方面,也會面臨到外送平臺業者擁有決定運費、服務費等市場價格的最大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