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吊業者亂開價 立委要求修法納管
民進黨立委李坤城(圖)昨在立法院舉行「防止道路拖吊趁火打劫,建立定形化契約及評鑑機制」記者會,要求政府應立即全面檢討一般市區道路與省道的拖吊業者管理機制。記者邱德祥/攝影
拖吊業者趁火打劫亂象頻傳,民進黨立委李坤城要求交通部訂定「全國統一收費與揭露制度」、「業者專業登錄制度」,並設黑名單,目標上半年完成;民衆黨立委陳清龍主張推公路法修法納管拖吊業,違者可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過年期間,有民衆找道路救援拖吊,從新北烏來到新店被索價十萬元;桃園也有女騎士機車拖吊兩公里,被開價五萬多元,引發外界關注。
李坤城昨在立法院舉行「防止道路拖吊趁火打劫,建立定型化契約及評鑑機制」記者會。
李坤城表示,類似案件現多隻能透過消保機制,高公局及公路局有定型化契約,但一般道路拖吊由地方政府管轄,至今無定型化契約,交通部上週允邀縣市政府研議。
李坤城提三項建議,包括建立全國統一收費與揭露制度,訂定拖吊費率上限與計價公式,未揭露即處罰;推動業者專業登錄制度,並建置公開查詢平臺與黑名單制度;整合申訴與稽查機制,對惡意加價等違規採裁罰與停權並行。
陳清龍表示,交通部長陳世凱長期怠惰不作爲,除將推動公路法修法全面納管,也要求主管機關訂定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專委趙晉緯迴應,高公局及公路局訂有拖吊服務管理規範,包括業者納管、執行拖吊須簽署三聯單等機制。
地方政府管轄道路,交通部將邀地方政府研議訂定「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草案預計下半年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