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少校一家都共諜!上尉兒判2年1月、舊識重判15年定讞

▲前少校李海鵬共諜案,最高法院18日部分判刑定讞。(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退役的陸軍少校李海鵬,被控遭對岸情報單位吸收後,在臺灣又吸收好友、空軍退役少校李文生,以及自己也在服役的2名兒子李輿聖、李楚庠等人,共同發展共諜組織,遭檢方查獲。最高法院審理後,18日將李文生重判有期徒刑15年、李輿聖判刑2年1月定讞,李海鵬等人涉案部分則撤銷發回更審。

檢方起訴指出,年近70歲的李海鵬於1990年自陸軍少校行政官退役後,轉職與旅行社合作,從事招攬大陸旅遊團業務。由於他經常到大陸考察,在臺商應酬場合認識大陸情報人員,最後被吸收,開始蒐集我國軍事機密。

他被吸收後,就開始找上舊識好友、時任花蓮空軍防空砲兵少校後勤官李文生,向李文生打探機密。李將職務上所掌管接觸屬 「密」、「機密」等級文件,以紙本或數位相機翻拍儲存於記憶卡或隨身碟後,交給李海鵬轉交中共解放軍對臺工作的朱姓人員,並收取1萬美元報酬,還接受招待赴韓國旅遊。此外,李文生還寫下「願支持兩岸和平統一」等字句便條交給李海鵬,轉交給大陸方面以示效忠。

李海鵬也找上陸軍通訓中心前上校陳士通,陳男透過李海鵬將陸軍通訓中心官兵名冊,於2015年12月立委選舉期間,以2萬元出售給趙姓前立委。另外李海鵬當時也陪同陳男前往另名立委服務處,打算以5萬元販售給對方,但對方不願接受。

此外,李海鵬也對自己兩個還在服役的兒子下手,長子李輿聖當時在馬祖防衛指揮部擔任上尉,他從營區辦公室抽屜內,抽取某次軍中演訓會議留存的軍事機密文書,並以快捷郵件寄給李海鵬,李海鵬再轉交大陸方面以收取報酬。另外擔任上士職務的次子李楚庠,也協助將資料轉存進隨身碟,並協助交付大陸方面。

案經檢方起訴後,高等法院一審將李海鵬判刑4年、李文生判刑3年2月,其餘被告分別判刑6月到2年4月不等刑期。而更一審則改判李海鵬有期徒刑12年、李文生有期徒刑15年,陳士通有期徒刑8月,李輿聖有期徒刑2年1月,李楚庠有期徒刑10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8日將李文生15年刑期、李輿聖判刑2年1月、陳士通8月刑期部分定讞,至於李海鵬與李楚庠部分則撤銷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