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32元鳳凰酥代價罰2.5萬 小康男1原因踢鐵板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豪(化名)擁有高學歷、家境小康,去年5月間卻在超商行竊,偷走一塊價值32元的名店鳳凰酥,後來事情曝光,他坦承犯行並歸還鳳凰酥。不過,由於阿豪過去有多次竊盜犯行,成立調解卻未履行,南投地院法官日前審理後,依犯竊盜罪判處他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2.5萬元。
▲阿豪竊取一塊32元的鳳凰酥,若易科罰金等於要罰2.5萬元,是原售價的781倍。(示意圖/VCG,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豪2025年5月間前往南投縣某超商消費,竟心生歹念,偷偷拿走一塊價值32元的名店鳳凰酥,沒有結帳就離開超商。後來超商業者發現商品短少,一查才發現有小偷,於是立刻向警方報案。
阿豪到案後,在接受警詢時,對於上述犯行均坦承不諱。然而,檢方表示,由於阿豪過去有多次竊盜犯行,雖然與告訴人成立調解,卻都沒有依約履行調解條件,因此建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
南投地院法官認爲,阿豪有多次同類型案件的前科紀錄,他爲圖一己之私,任意竊取他人財物、侵害他人財產法益,行爲確實不當,考量到他犯後尚知坦承犯行,竊得的鳳凰酥也已經發還給業者,只是成立調解至今仍未履行條件,最終依犯竊盜罪,判處他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