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2個月嗆警「當林北要犯逆」 臺中男要賠6萬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輝(化名)去年3月間被警方查獲通緝身分,竟當場對警員辱罵三字經,並說出「林北現在是通(緝)2個月而已,X你娘,當作林北要犯逆」,結果反被警員提告求償15萬元。臺中地院沙鹿簡易庭法官日前審理之後,判處阿輝應賠償警員6萬元。

▲阿輝被查到通緝身分,竟當場罵警員三字經。(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警員在判決書中主張,去年3月間他與另外2名同仁處理糾紛時,查獲阿輝遭到通緝,沒想到阿輝明知他是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仍當場辱罵三字經,甚至說出「你在X三小」、「你制服脫下來」、「穿制服的流氓」、「林北現在是通(緝)2個月而已,X你娘,當作林北要犯逆」等話。

警員認爲阿輝的行爲足以貶損他的人格及社會評價,於是決定提告求償15萬元。而阿輝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臺中地院沙鹿簡易庭法官認爲,阿輝在警員執行公務時,非但沒有配合,反而公然以上述不堪入耳的字眼辱罵警員,嚴重貶損警員的人格尊嚴與社會評價,甚至影響到警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的尊嚴,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判他應賠償警員6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