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兵男缺錢「勒索法院恐嚇法警」揚言炸男廁 這下慘了

▲前科男不爽法院打電話到彰化地院揚言男廁放炸彈向法警勒索討錢。(圖/記者唐詠絮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嘉義一名王姓男子曾因施用毒品、恐嚇取財、侵佔等案被判刑,去年10月間因缺錢花用又對法院不滿,竟在屏東某醫院內,打電話到彰化地方法院,揚言在男廁放置炸彈,藉此向法警勒索金錢,但法警當場拒絕並報警。全案經彰化地院審理後,法官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王男前科累累,近期曾因侵佔案件被判刑6月,又因恐嚇取財案件被判刑5月確定,經接續執行後,纔在今年4月16日縮短刑期執行完畢,沒想到他又再度犯案。

今年10月11日中午12時37分許,王子豪人在屏東縣一間醫院,持用自己的手機撥打彰化地方法院總機電話,接通後自稱「王先生」,對值班法警恫嚇表示「要在法院男廁放炸彈」,同時還進一步向法警勒索金錢,但法警立刻拒絕,並迅速報警處理。

王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供稱是因爲對彰化地方法院心生不滿,加上缺錢花用,纔會一時衝動打電話恐嚇。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爲,王男僅因個人不滿情緒及經濟壓力,就動輒以「放炸彈」的方式恐嚇公衆,不僅危害社會秩序,也造成法院人員的恐懼,經審理後,法官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