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推可負擔宅 育兒家庭優先
桃園市政府首創推動「可負擔住宅」,相關自治條例預計明年上半年送議會審議,未來基地規模達1500平方公尺以上的開發案,需捐建一定比例的可負擔住宅。示意圖。圖/桃園市都發局提供
桃園市人口六都成長最快,桃園市長張善政前天就職3週年宣佈,將推出比市價還低的可負擔住宅,且「只能成功不能失敗」,都發局目標自治條例明年上半年送審,鎖定年輕育兒家庭申請。臺中市有民代盼市府跟進,住宅處迴應,社宅仍只租不售,將審慎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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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府都發局指出,市府已擬定「桃園市可負擔住宅捐建、出售及使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範定價與買賣機制、承購資格及產權控管機制,並規定未來大衆運輸場站如A20、21捷運站及鐵路地下化後車站周邊整開區,其餘規模達1500平方公尺以上開發案,明訂開發商需捐建可負擔住宅。
都發局長江南志說,首批可負擔住宅會優先以航空城安置住宅餘戶轉作試行,可申購首波對象鎖定設籍滿1年及孕育未成年子女的25歲至44歲的桃園市民;可負擔宅可繼承或賣回給市府住都中心。
許多民衆關心可負擔宅的定價與處分機制爲何?江南志表示,未來買賣將採「固定總價模式」辦理,避免價格隨市場波動產生套利空間;市府將採信託機制管理產權,確保民衆與政府端的權益。
桃園市首創推動可負擔住宅,引發討論,臺中市無黨籍議員林昊佑也有感臺中青年買房困境,建議臺中參考桃園經驗,以只售不炒、成本價出售爲原則推出可負擔住宅,試辦地點優先選擇捷運藍線沿線、北屯、大肚、龍井、太平等區,結合交通導向開發TOD模式,打造青年住宅聚落。
國民黨市議員黃馨慧認爲,高房價與少子化牽動,年輕人買不起房,也不敢婚、不敢生,建議政府持有土地、民衆購買70至99年使用權,若要轉售,也限制在封閉市場內,讓青年買得起房。
臺中市住宅處迴應,臺中社宅已完工、興建中及規畫中達1萬450戶,有透過加分機制保障青年勞工與育兒家庭優先入住,並提供租金優惠及育兒補貼。由於現階段社宅供不應求,市府以「只租不售」爲原則,待供給量逐步充足後,再審慎研議導入可銷售式「可負擔住宅」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