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可負擔住宅 A20、A21整開區強制捐建

桃園市長張善政昨在市政會議宣佈,「捷運A20、A21整體開發區」經桃園市都市計劃委員會審議通過,未來開發區內建築基地達一定規模者,須強制捐建可負擔住宅。圖/桃園市都發局提供

桃園市政府推動民衆可平價買房的「可負擔住宅」政策,桃園市都市計劃委員會昨審議通過,「捷運A20、A21整體開發區」未來建築基地達一定規模者,須強制捐建可負擔住宅。不動產公會認同政策良善,但原本標售與都計設定未有相關要求,恐加劇建商與區域負擔。

市長張善政說,A20、A21整體開發區是桃園落實TOD+發展理念的首例,房型規畫除要符合青年家庭實際居住需求,在條件與品質上也需與一般市售住宅一致。市府將透過都市設計審議機制,規範住宅配置,同時提供基準容積提升至1.2倍的誘因,讓開發動能與公共利益間取得平衡。

都發局指出,除了A20、A21整體開發區完成都市計劃審議,中壢體育園區整體開發區都市計劃目前也在公開展覽,另捷運綠線G12、G13、G14站等重要捷運場站周邊,和鐵路地下化每個車站旁的都市計劃都已將捐建可負擔住宅的規範,納入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都發局說明,可負擔住宅財源來自民間捐建,買賣收入可轉爲住宅基金投入社宅興辦,爲中央社宅困境提供解方。相關自治條例今年上半年送市議會審查,也盼中央後續支持,讓桃園先行。

桃園市不動產開發公會輔導理事長劉守禮說,可負擔住宅政策立意良善,但仍有問題,因部分建商在標購土地時未被要求捐建住宅,而招致反彈;此外,基準容積乘以1.2倍後再申請容積獎勵,與原都市計劃設定標準不符,也可能導致人口密度超載,影響生活品質、交通流量及公共設施負荷。

劉守禮直言,房價高漲人民買不起,真正的問題在於民衆薪資增長速度遠低於房價漲幅,全臺建築成本不斷攀升,很難再降,政府應思考如何提高受薪階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