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無障礙設施近6千件不合格 啓聰、啓明學校也在列

「萬芳四號公園」無障礙廁所前的通道兩側扶手。(圖/臺北市議員王欣儀研究室)

臺北巿府1999年起即配合中央實施無障礙設施稽查及協助改善,但臺北市議員汪志冰指出,如今待改善的場所仍有約6000件,包含捷運車站、學校、集合住宅,甚至還有本應最優先改善的啓聰、啓明學校,建議市府提出替代改善方案,並提高補助金額誘因。臺北市長蔣萬安表示,請北市建管處研議,提高補助比例,以加速改善期程。

根據2015年至2024年統計資料,10年間北巿身心障礙者約12萬人,呈持平狀態,而65歲以上人口攀升1.5倍達到57.4萬人,顯示對於無障礙友善環境需求日漸增長。

汪志冰表示,中央於1980年即制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後於2008年針對窒礙難行,不夠具體的地方修法,並概分8大類場所如百貨公司、車站、政府機關等場所,應進行稽查以協助改善。

汪志冰說明,2008年7月1日前取得執照建物則依替代改善計劃作業程序改善,未改善者可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得勒令停止使用外,可處6萬元以上30萬以下罰金。

汪志冰發現,臺北巿於1999年起即開始配合中央推動無障礙設施稽查及協助改善,至今已推行26年,各場所分階段改善,卻仍有很多件數未結案,因爲公共場域多,市府人力有限,實際排到勘檢期程需要時間,發現有違規,建管處還要等場所提出改善計劃,且多數改善工程須委託專業人士設計,加諸預算考量等因素,導致改善進度停滯。

汪志冰指出,從臺北巿建築管理處提供2025年3月最新資料來看,公共建築物場所應改善件數總計9409件,待改善則有5934件,佔比達63%,其中8大類場所中以集合住宅、便利商店及金融機構、小學及國高中名列前芧,分別有3596件、1318件及812件,其中集合住宅待改善件數最嚴重,佔住宿類別應改善件數高達8成比例。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前述待改善場所,還有人流衆多的捷運站、公務機關,甚至包含最應優先改善的啓聰、啓明學校。

汪志冰說,縱使建管處2014年即針對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每年編列千萬預算提供補助,每案補助上限45%,每案最多30萬,10年間共核發268件約7150萬,對比待改善件數,顯然存在難以克服的問題。

汪志冰建議,公務單位除了須加快改善進度,也應彙整集合住宅改善窒礙難行因素,建請中央研議調整替代方案可行性,協助輔導改善,因預算困難未能改善部份,考量提高補助金額誘因,並對屢屢拖延單位嚴格開罰,以落實政策。

蔣萬安允諾,針對啓聰、啓明學校仍待改善,將優先協助輔導改善,另外會請建管處研議,先讓場所自主檢查,若發現有待改善的地方,提前告知改善計劃,則會提高補助金額,也會評估提高整體補助比例,以加速期程。建管處長虞積學也表示,今年會將補助最高上限金額30萬,提高至49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