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卡遺失要報案才能補發?NCC回應了:新制沒有要求
NCC修正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有媒體報導指,電信門市人員稱,民衆遺失SIM卡,須至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卡。對此,NCC迴應,新制並未要求民衆必須報案,今天下午將找電信業者溝通。示意圖/ingimage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正「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卻有電信人員稱,民衆若遺失SIM卡,須先至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卡。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葛如鈞等質疑政府打詐無力,推出擾民政策。
NCC修正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有媒體報導指,電信門市人員稱,民衆遺失SIM卡,須至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卡。對此,NCC迴應,新制並未要求民衆必須報案,今天下午將找電信業者溝通。
王鴻薇說,NCC推出新規包括換補卡及換號服務,以後SIM卡壞掉要換卡,就必須出示舊卡才能換,若買了新手機,要把eSIM卡轉移到新手機上,須出示購買通知,如果獲贈或抽獎取得,也要有贈與證明。遺失SIM卡,過去只需要到電信門市出示雙證件即可補卡,新制得先到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卡,未來都無法直接補卡,都要先去派出所報案。
王鴻薇表示,政府自己打詐不力,卻把成本轉嫁給民衆、基層員警、門市人員,一紙行政命令擾民,尤其標準更是世界各國罕見,上路兩天已經罵聲不斷,尤其民衆手機不見、壞掉,急着買新手機應急,或補發新SIM卡,現在都不能做,影響工作及日常生活。NCC已經不是第一次觸犯衆怒,顯然去年「750之亂」還沒記取教訓,自已打詐無力,推出擾民政策,民怨炸鍋,重蹈覆轍。
葛如鈞表示,政府打詐理應「精準打擊犯罪、保障人民權益」,而非以壓縮人民自由、製造行政負擔來湊政績。此次新制不僅讓遺失SIM卡的民衆被迫跑派出所報案,親友間贈與手機也都要有證明,讓換SIM卡等日常需求變得困難重重,無異是將打詐責任轉嫁給全民,根本是「打詐打到人民頭上、手機SIM卡里」,荒謬至極。
葛如鈞直言,下一步是不是買手機要登記指紋?鈔票上寫電話號碼?轉帳前還要對ATM講出通關密語?這種行政怠惰,完全是爲了交出假的打詐成績單,實際上卻讓民怨四起、第一線電信人員與基層警察疲於奔命,形成「擾警+擾民+擾業者」的三輸局面。
葛如鈞強調,去年NCC「750元之亂」造成大量民衆權益受損,當時就是由他出面第一時間強力監督、協調,成功擋下不合理政策。這次換補SIM卡新制同樣涉及全民權益,他已密切關注,並將持續在立法院追蹤NCC與相關部會的後續作法,絕不容許擾民政策無限上綱。葛如鈞表示當初擋下750之亂,這次希望大家也能站出來,一起守護基本的通訊自由與民衆權益。國人對詐騙問題早已忍無可忍,人民不該爲政府的無能埋單,籲行政院與NCC應立即檢討此次新制。
Q1:如果我遺失了SIM卡,現在的補卡流程是什麼?
根據最新的規定,民衆需要先到派出所報案並取得遺失證明,然後才能到電信門市補卡。
Q2:這項新規定對民衆有哪些影響?
新規定增加了民衆在遺失SIM卡後的行政負擔,必須先報案,這可能影響到民衆的日常生活及工作。
Q3:政府爲什麼會推出這樣的政策?
政府表示此政策是爲了打擊詐騙行爲,但許多立委和民衆質疑這樣的做法只是將打詐責任轉嫁給民衆,並未真正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