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控「計程車行一條龍剝削」慘付60萬 交部修法罰9萬廢照

▲臺灣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控訴部分計程車行不當收取費用,剝削司機。(圖/記者李姿慧攝)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部分計程車行長期向駕駛收取高額掛牌費,最高達35萬元,以臺中最嚴重,臺南、高雄不少司機也受害,南部計程車司機現身說法,控訴車行強迫司機向指定對象購車、貸款、購買保險,最高被多收達60萬元。交通部研擬修法禁止不當費用,違者最高罰9萬並可廢止車行營業執照。

不少計程車司機投入該行業,就得大失血被車行收取大筆費用,地方政府卻未強力整頓,交通部今(24日)邀集各單位及駕駛代表開會,研議修法整頓亂象。

根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草案規劃,將明訂車行不得要求駕駛人向特定對象購置營業車輛、辦理車輛貸款或購買特定保險;不得要求駕駛人蔘與特定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也不得向駕駛人收取未經公路主管機關覈准、契約未約定或其他不當費用。

臺南受害司機試算:一臺車被多賺逾60萬

臺灣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樟在會後受訪指出,過去兩年來司機不斷反映掛牌費與權利金等剝削問題,但臺南與高雄地區地方交通局與公運處未能積極處理,導致問題日益嚴重,許多司機已無法維持生計。他強調,每位新進司機至少須準備10至20萬元,才能入行開始營業。

▲臺灣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樟。(圖/記者李姿慧攝)

臺南計程車司機郭國豐透露,以目前主流車款Toyota油電車爲例,司機若自行購車,約可以76至78萬元購得,但因司機無法在外部自行辦理貸款、必須透過車行,每月繳款約2萬5千元,繳納60餘期後總計約150萬元,加上前期費用6至8萬元,總成本高達約155萬元,與原始車價相比,司機等同被多收了約60萬元。

司機檢舉就被收回車牌 寒蟬效應嚴重

郭國豐表示,許多司機不敢檢舉,因爲車行只要得知檢舉消息,便會要求司機繳回車牌,導致司機不僅損失車輛與牌照投資,更無法繼續營業。他呼籲政府若要求司機提供證據,應先給予保障,避免司機遭受報復。

▲部分計程車行不當收取費用,且每年調漲。(圖/記者李姿慧攝)

來自高雄的計程車謝姓司機受訪時不敢露臉,他表示,一旦曝光可能遭車行卸牌,高雄車行與車隊已形成一條龍服務,權利金、租牌費、行費等費用隨意調整,未經交通局或交通部覈准;一趟85元車資中,車行即抽取25%,司機實際收入極低,已形成聯合壟斷局面。

擁有40年資歷的計程車司機吳華星表示,產業最大問題在於車行僅爲牌照中介,真正從事經營的是司機,卻受制於車行。他主張應讓司機直接向政府申請牌照,並擴大合作社制度,將牌照權利迴歸真正的經營者,才能從根本消除中間剝削。

▲擁有40年資歷的計程車司機吳華星。(圖/記者李姿慧攝)

交通部說明,本次討論修法重點有三項,首先是針對駕駛人團體反映車行不當收費,或要求向指定對象購車、車貸、保險、參與指定車隊等限制駕駛自由選擇權等不合理行爲,明令禁止。

交通部修法祭重罰 違者最高罰9萬、停業廢照

其次是車行收取之靠行費,交通部表示,靠行費需經地方公路主管機關覈定後登載於機關網頁,車行亦需保留收費單據供主管機關查覈,以強化收費透明機制與管理,保障駕駛權益。

交通部指出,第三個修法重點則是車行空車額保留之展期,須有地方公路主管機關成立之審議委員會機制審查。

交通部強調,未來車行倘有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得依《公路法》第77條1項,處9000至9萬元罰鍰,並得視情節停止部分營業,最重可廢止其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