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老闆「入珠最大顆」激戰女客:一直抽搐!正宮怒討50萬
一名花藝店老闆娘偷吃已婚餐廳老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花藝店老闆娘娜娜(化名)偷吃已婚的水產餐廳老闆阿泉(化名),兩人頻繁傳訊,還會討論激戰時的內容,包含「你一直抽蓄(搐)」、「我入珠,最大顆」等,導致阿泉的妻子身心受創,向娜娜求償50萬元。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兩人互動確實超越界線,最終判娜娜須賠25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可上訴。
正宮控訴,丈夫阿泉自2021年起經營水產料理,在附近經營花藝店的女子娜娜成爲熟客,兩人自2022年間發展不倫關係,平時除了約見面、吃飯,阿泉還多次於LINE訊息中叫娜娜「老婆」,並傳訊「愛你」,娜娜也迴應「親愛的,辛苦了」、「你知道一聲老婆要扛一輩子的責任嗎」等,還會傳自拍照給男方欣賞。
不僅如此,娜娜與阿泉的對話內容也充斥鹹溼話語,包含「我的乳頭又硬」、「不是吃你的鳥你放心」、「我這根大排長龍」、「我入珠,最大顆,女生愛不釋手」、「現在太細,X不爽」、「你一直抽蓄」、「你的再粗一點就很完美,然後肚子再小一點」、「噴出來」、「挖一挖」等語,阿泉也會拍下體照問「喜歡嗎?」
正宮怒指,二人顯然已長期交往及發生性關係,而娜娜還在訊息中多次提及她「雖然我會靠北XXX太爽,但女人明白女人」、「好啦!我只是覺得你偶爾對XXX好一點,至少目前是她在抗家計」、「我跟XXX不一樣,我不會丟你在外」、「你老婆也說你小,又不是我嫌小」,可證娜娜明知阿泉有配偶,因此依法向娜娜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新臺幣50萬元。
娜娜辯稱,阿泉謊稱自己是單親爸爸、獨自扶養2孩子,前妻(原告)僅負擔部分費用,經濟重擔沉重,後因水產料理店生意慘淡,阿泉向她抱怨與原告因經濟問題爭吵,因此訊息纔會多次提到原告名字。直到2025年5月底,阿泉閒聊時說溜嘴稱原告爲老婆,經她逼問才知道對方仍有婚姻關係,當天提分手。
法官依據原告提出與所述相符的戶籍謄本、對話記錄等證據,堪認娜娜與阿泉間的關係逾越通常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爲,可認情節重大。至於娜娜抗辯自己不知道男方有配偶等,觀諸對話記錄,可見娜娜傳「你老婆也說你小」、「你老婆也嫌,不是我」等內容,堪信娜娜已知阿泉有老婆仍親密交往。
士林地院審理,原告就非財產上的精神損害,請求娜娜負賠償責任,依上開規定,自屬有據;衡諸娜娜侵權行爲手段、方式、所造成損害及程度,參酌兩造一切情狀,判娜娜應賠償25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